隨著線下“劇本殺”門店的火速發展,盜版劇本頻現,給行業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上海公安機關通過網上巡查、追溯源頭,循線挖出一條以蘇某某、林某某為首的印制、銷售盜版劇本殺盒裝劇本產業鏈。
這是上海首例盜版“劇本殺”侵犯著作權案。
(資料圖)
庭審畫面 本文圖片均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 供圖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獲悉,6月25日,該案獲判。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采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和量刑建議,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蘇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與其犯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判處林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判處楊某某、鮑某某等7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不等,均適用緩刑,并處罰金。該案9名被告人均自愿認罪認罰。
制售盜版“劇本殺”盒裝劇本,涉案近800萬元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介紹,2021年5月,蘇某某與林某某發現,“劇本殺”門店生意火爆,“劇本殺”的劇本不愁銷路。于是,二人決定合伙做盜版“劇本殺”劇本的買賣。蘇某某網購正版劇本,二人在網吧內對正版進行掃描、排版,再委托他人印制、包裝,以遠低于正版的價格對外銷售。沒過多久,開始盈利的蘇、林二人購買掃描、打印設備,并成立印刷公司,進行1:1印制。
隨著經營規模的擴大,為了便于印制、囤放、銷售盜版成品,二人租賃五處場所作為生產、倉儲、經營地。蘇某某負責招募人員、采購正版“劇本殺”盒裝劇本以及掃描、排版、銷售環節的管理,林某某負責印刷、包裝、發貨環節的管理。二人陸續雇傭楊某某、鮑某某等7人分別負責掃描、排版、印制、銷售。
上述人員共制作出《來電》《搞錢》《月光下的持刀者》《年輪》等130余種各類盜版“劇本殺”盒裝劇本。大量低價盜版劇本通過網絡平臺銷至各分銷商,或者通過“一件代發”的模式直接發貨至全國各地。至此,分工有序、制銷一體的盜版“劇本殺”盒裝劇本產業鏈條形成。
涉案盜版“劇本殺”
涉案盜版“劇本殺”
2022年9月,蘇某某、林某某以及其雇傭的楊某某、鮑某某等9人被上海公安機關查獲,9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均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審計,蘇某某、林某某二人通過個人微信、網絡店鋪等平臺對外銷售盜版“劇本殺”盒裝劇本共計人民幣475萬余元。公安機關在其生產、倉儲場所內查封尚未銷售的各類“劇本殺”盒裝劇本97種,共計4萬余盒,待銷售金額達人民幣320萬余元。
檢察機關組建辦案組,專案專辦
本案作為上海首例盜版“劇本殺”侵犯著作權案,因涉案金額巨大、涉案人數多等因素,廣受社會關注。上海檢察三分院充分考慮案件關注度、影響力,在案件受理初期,立即組建專業化知產辦案團隊,由副檢察長談信友擔任組長,專案專辦。辦案團隊在組長的帶領下對本案侵犯著作權相關專業問題進行研判、充分聽取權利人、辯護人意見,推動檢察業務提質增效。
本案涉及百余種“劇本殺”盒裝劇本,無法在短時間內找到全部著作權人,司法機關通過查證授權正版網站的正版劇本價格與涉案盜版盒裝劇本售價巨大差價、部分權利人出具的授權說明,并結合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排除合理懷疑,最終認定本案犯罪金額達795萬余元。
開庭當日,上海檢察三分院組織“檢察開放日”活動,邀請人大代表、專家學者、版權局等社會各界人士通過視頻直播的方式,遠程觀看本案庭審情況。三分院還通過舉辦“檢察開放日”活動,增強檢察機關工作透明度,展示檢察工作,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宣傳。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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