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男子,你做的這件事被拍到啦!
近日,一名男子在浙江嘉興海鹽交警大隊城區中隊交通事故處理服務大廳辦理業務,在準備離開時不經意間地低頭,他瞥見地上有個東西。
撿起仔細一看是一根黃金項鏈。
(資料圖片)
沒有任何遲疑,男子將金項鏈交給了窗口工作人員,便匆匆離開了。
失主一定很著急,工作人員周俊立即調取監控查找,因為項鏈目標較小,他只能根據撿拾項鏈的時間一點一點找。
失主找到了當天上午9點34分,一名白衣女子在起身出門接電話時,項鏈掉落到了地上。
繼續查找,周俊發現失主幾分鐘后又返回了大廳,去窗口辦理了業務,經過窗口民警的辨認確認了失主的身份。
6月5日下午,失主楊女士來到大廳取回了金項鏈。
“謝謝交警同志和好心人,我都不知道項鏈是什么時候丟的,沒想到還能找回來,太意外太感動了,麻煩幫忙找找這位好心人!”
必須找到他!經過查找這位拾金不昧的男子找到了。
他叫馮虓,是海鹽行知中學的一名老師,“小事情,小事情,撿到東西要交給民警,我兒子都懂的呀,都是應該的,應該的。”
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為人帥心美的馮老師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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