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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聞客戶端訊(江西日報全媒體記者鐘珊珊實習生夏菲)為進一步推動柔性執法,優化營商環境,近日,南昌市公安局發布了第二批“首違不罰”事項清單,至此,該市23項公安行政執法領域輕微違法事項實現“首違不罰”。
第二批“首違不罰”事項包括5項,分別為:旅館未按照規定向公安機關報送外國人住宿登記信息2人(次)以下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未對本單位信息系統使用人員進行計算機病毒防治教育、培訓的;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者路口內的;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的;機動車違反警告標線指示的。
對于兩年內首次發生清單中所列非交通管理領域事項的,如果危害后果輕微,且在公安機關發現前主動改正或者在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內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對于半年內首次發生清單中所列交通管理領域事項,且車輛和駕駛人在本省半年內無交通違法記錄及以往交通違法均已處理,及時改正,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或交通擁堵的,在現場執法時,給予口頭警告或批評教育,不予行政處罰。
據了解,去年5月,南昌市公安局發布了第一批共18項“首違不罰”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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