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當場就可以拿證?你們不用到現場去查驗了嗎?”近日,在鄖陽區行政審批局綜合窗口,現場拿到《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后的張女士驚訝地問道。
按照以前的規定,申請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需要經過“窗口受理、后臺審核、現場勘驗、統一出證”等程序,通常需要3個工作日以上。如今,綜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把審批條件、申報材料等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只需要現場作出書面承諾,鄖陽區行政審批局通過調取企業相關信息后,現場頒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隨后,區委宣傳部將無縫銜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監管信息將被計入誠信檔案。
告知承諾制的重點在于“事前的寬松”和“事中事后的嚴管”。申請人承諾后,監管部門將立即跟進,加強全過程執法監管,監督企業履諾。監管信息也將和審批部門實時共享,若企業未按承諾書履行承諾,將被計入誠信檔案,以后對該審批事項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審批方式。
告知承諾制的實施,為經營者簡化了審批手續、提高了審批效率,摒棄了重審批,輕監管的審批模式,最終實現了“放得開,管得住”的目標,進一步破解“準入不準營”等問題,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優化營商環境助力。
(作者:朱鴻雁 胡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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