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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通過斑馬線不能再低頭看手機了,這次是警告,下次就要處罰您了。”8月1日上午,在位于福建廈門的蓮岳路與松柏路交叉口的斑馬線前,民警黃坤鋒正在教育一位過斑馬線時低頭玩手機的市民。
自當日起,《廈門經濟特區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正式施行,該規定第四條第三款明確,行人通過斑馬線,應當在斑馬線內盡快通過,不得坐臥、停留、嬉鬧、瀏覽電子設備或者從事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
黃坤鋒告訴記者,截至當日9時30分,他已經勸導了15名違法行為人,“行人在通過斑馬線時,低頭看手機不僅危害自身安全,還會影響機動車通行效率,現在規定出臺,我們對斑馬線上不文明行為監督也有了手段。”
8月1日上午,民警黃坤鋒在位于廈門蓮岳路與松柏路交叉口斑馬線處勸導違法行為人。新華社記者顏之宏 攝
斑馬線是交通“生命線”,更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連續六屆蟬聯“全國文明城市”榮譽稱號,廈門在斑馬線上交出的答卷也引人關注——廈門公交車禮讓率超過99%,出租車和私家車禮讓率達到90%以上。
但城市文明絕不只是斑馬線前的禮讓數據,而是要讓各方交通參與者都能從中實際獲益。“斑馬線設置的核心問題是明確行人、非機動車和機動車等各方交通參與者的路權分配,絕不能讓斑馬線成為交通事故的高發區。”作為提出“斑馬線交通安全立法議案”的領銜代表,蘇國強與另外九名人大代表草擬了規定文本,并提出了法規議案。很快,議案經審議研究進入廈門市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程序并獲得審議通過。
圖為8月1日記者拍攝的廈門體育路與育秀東路交叉口的非機動車與行人分流的斑馬線。新華社記者顏之宏 攝
除廈門外,不少地方都在運用法治手段來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例如,浙江杭州于2016年施行《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明確對“行車拋物”“公共場所吸煙”等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與處罰;遼寧大連于2014年施行《大連市志愿服務條例》,就“志愿活動”“志愿者權益與義務”等方面作出專門規定。
圖為2月8日記者拍攝的廈門溪岸路花鳥市場,黃色實線內側為允許商家“適當經營外擺”的區域。新華社記者顏之宏 攝
以法治手段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將是未來精細化城市治理的發展方向。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黃璜教授提出,各地通過地方性法規來提升城市文明發展水平,切忌僅圍繞文明創建“指標”,不應讓城市文明教條化,甚至流于形式,這就要求各級政府與立法機構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以良法促善治。(記者顏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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