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短訊!強信心促發展!鄖陽出臺最新30條!

    來源: 鄖陽網2023-06-26 18:16:32
      

    近日

    鄖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于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推動經濟


    (相關資料圖)

    穩健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具體內容如下

    關于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推動經濟穩健發展

    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有關決策部署,搶抓經濟恢復重要窗口期,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打通人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存在的堵點,推動全區經濟穩健發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1.力爭2023年新增貸款35億元,普惠小微貸款新增15億元以上,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力爭發放不低于3億元的支農支小再貸款,持續全面推進“首貸戶”拓展,新增發放“首貸”2億元。推行301貸款模式,對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線上提交的融資需求,實行“快受理、快調查、快辦理、快反饋”,擴大“小微快貸”“稅e貸”“首戶E貸”“裕農快貸”“極速貸”等線上信用貸款產品。降低“首貸戶”利率,財政對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首貸戶按實際貸款金額給予1%的一次性貼息補助。

    2.積極對接十堰市武當產業基金,加快形成省、市、區產業基金聯動基金設立,圍繞我區“一主三優多支撐”產業集群,重點推進聚鑫智能裝備產業投資基金、鄖陽長證產業發展投資基金等基金的設立工作。落實省、市、區促進企業上市分階段獎勵政策,加大企業上市獎勵力度,通過區內企業培育、招商引資、買(借)殼、股權投資等方式,擴大區內上市企業規模,進而帶動我區產業發展,支持區內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上市后備企業制定綜合融資方案,開展靈活多樣的組合融資,提供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擔保貸款、并購貸款、貿易融資等金融服務。二、加力幫扶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3.支持聚鑫產投集團與省、市級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紓困基金運營機構合作,為全區中小微企業提供短期資金周轉服務。4.持續落實對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四補”機制,完善區級政府農擔貸款風險準備金補充機制、農擔風險分擔機制和農擔考核獎勵機制,提升服務小微市場主體、“三農”等實體經濟的融資增信實力。5.全面落實鄖陽區“產業升級貸”“助企紓困貸”等新型政銀擔融資擔保業務和財政貼息政策,實現有限擔保資源效能的“最大化”,將制造業企業的技改擴能貸款,服務業企業短期流動資金周轉貸款納入擔保增信范圍,有效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門檻高的難題,為全區中小企業提供更加精準高效的融資擔保服務,實現業務規模和質量的雙提升,為保市場主體、保就業和保民生提供有力支撐。6.延續執行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融資獎補激勵機制,落實省級財政對確權積極、促成貸款成效好的核心實體企業給予單戶最高200萬元獎勵政策。

    7.鼓勵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超過2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全面推進“政采貸”業務,支持中小企業利用政府采購合同向銀行“無擔保、無抵押”線上融資。

    三、加強土地供給保障

    8.深化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改革,推行“五證同發”審批模式。鼓勵通過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工礦廢棄地再利用的方式融合農村一二三產業。對列入省優先發展產業目錄的工業項目,以及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等工業項目,在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的情況下,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標準的70%確定出讓底價。對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在原用地范圍內增加廠房及配套設施、開發利用地下空間,容積率不設上限,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鼓勵工業企業利用老舊、廢棄、空閑的工業廠房、倉庫等興辦國家支持產業、行業,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5年過渡期政策。鼓勵在現有停車場(位)等現有建設用地上設立他項權利建設充電設施,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現有建設用地新建充電站的,可采用協議方式辦理相關用地手續。下調競買保證金,新出讓土地可按不低于底價的10%確定競買保證金,允許銀行出具保函代替競買保證金,允許企業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在一年內且預售前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探索實行“預告登記轉讓”制度,對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以上的出讓土地,支持按照先投入后轉讓原則,依法依規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四、支持穩崗就業創業9.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離校2年未就業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可按規定給予其單位繳費部分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離校1年內且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可按規定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分別給予2000元和5000元的創業補貼;對首次創業辦理注冊登記且符合經營時限和帶動就業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可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扶持創業補貼。10.將個人創業者擔保貸款額度從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小微企業額度從2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按規定對個人創業者和小微企業進行貸款貼息,貼息后貸款平均利率控制在2.5%以內。11.支持企業春節期間穩崗穩產。對春節期間不停產(2023年1月21日-1月27日期間正常生產經營)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以上建筑施工企業堅守崗位的生產一線員工,發放不低于500元/人的一次性穩崗留工補貼。

    12.元旦、春節期間,開展送溫暖慰問活動,走訪慰問困難企業、困難職工、勞模工匠、一線職工、新就業形態勞動者。

    五、激發企業創新能力13.對接爭取省科創天使母基金支持,精準服務全區初創期科技企業。加大對省級科技專項資金爭取力度,全面落實相關政策。激勵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大直接獎補力度,對其研發費用年度增量部分給予補助。加大省級科技創新券爭取力度,支持科技服務機構加快發展。六、促進數字技術為實體經濟賦能

    14.爭取省級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激發企業數字化創新發展內生動力。推動數字產業化發展。圍繞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升級,支持云計算、人工智能、大數據、工業互聯網、兩化融合等數字經濟發展,支持以軟硬件開發為核心的數字產業化發展。對納入中央、省、市扶持的項目,項目開發周期不超過2年,研發費用總計500萬元以上的數字化產業項目,按8%比例給予支持,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中央、省、市、區分級負擔)。

    七、聚焦項目建設加大投資15.對接中央、省投資政策,搶抓政策調整機遇,加強重大項目謀劃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2023年力爭爭取中央基建投資資金3億元以上,新增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額度5億元以上。16.加大對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爭取,支持中小企業加大項目投資力度。持續落實《鄖陽區支持技術改造、科技創新及信息化建設獎補辦法》相關政策,支持開展技改診斷服務。對智能化改造項目、科學技術創新項目、信息化改造項目等提供免費咨詢診斷服務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參加省級、市級、區級組織遴選評比,按照每個項目5000元標準給予獎勵,每年獎補資金不超過50萬元。17.加大制造業領域各類國家、省級試點示范企業培育,對獲得國家、省綠色工廠等試點示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

    18.支持企業加大技改投資力度,對列入重大技改項目庫總投資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新建、技術改造工業項目和智能化改造項目,其當年設備投資在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按5%獎補,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八、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產業支持力度

    19.落實《十堰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行動計劃(2022-2024年)》相關政策,降低用氫成本,對燃料電池汽車終端用戶加氫給予10元/kg財政補貼,鼓勵整車企業充分挖掘車用動力電池資源,對區內整車生產企業使用本地車用動力電池,給予每KWh(一度電)補貼20元,單個企業最高補貼不超過500萬元。

    九、激活市場消費氛圍

    20.實施“追夢老家?樂享鄖陽”十大消費促進行動,每場次活動給予最高不低于20萬元的補貼。2023年,繼續落實省分批次投放“惠購湖北”消費券政策,推動超市、商場、餐飲消費滿減,帶動家電和電子產品購置。對全球零售250強和國際頂級品牌、國際一線品牌、全球餐飲25強、中國商業零售百強和中國餐飲企業百強、特色名店及其他相應品牌在鄖陽區新開設市內首店,區級財政分別給予100萬、50萬、20萬、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特色名店新開設分店的按上述標準減半獎勵。對上述企業在城區舉辦首發首秀活動,按其場租、設備、搭建、宣傳推廣等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于注冊地址在鄖陽區的大型品牌連鎖企業在城市社區和中心村新開的便利店,按經營面積和服務質效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發揮會展平臺招引作用21.對在鄖陽區舉辦天數(不含布撤展時間)3天以上、規模在100個標準展位以上(每個標準展位為9平方米)的展覽項目,在省、市級獎勵基礎上,區級財政給予每個標準展位100元的獎勵。對新引進規模在500個標準展位以上,且其主辦、承辦單位的注冊地不在十堰的展覽及對世界和全國500強企業、國內行業領軍企業展出展位數占總展位數的比例在20%以上的展覽,在省、市獎勵基礎上,區財政再按省獎勵金額另加50%獎勵。十一、支持“走出去”和“引進來”22.支持企業以“境內線上對口談、境外線下商品展”等多種方式參加境內外國際展會。對企業參加國家、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及貿促會組織的俄羅斯國際汽配展、法蘭克福展、廣交會、進博會和服貿會等影響力大且參展費用較高(境外展10萬元、境內展5萬元以上)的境內外重點展會,在國家、省級外經貿專項獎勵補貼的基礎上,按境外3萬元/次,境內1萬元/次給予補貼,補助總額不超過企業實際參展費用。支持外向型經濟加快發展,對當年新開口且出口額達到1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每家企業獎勵2萬元;對在鄖陽區境內注冊的生產型企業,從實現自營出口年度起,三年內由區財政按照每出口1美元給予5分人民幣、三年后按每出口1美元給予3分人民幣的標準進行獎勵。對在鄖陽區境內注冊的貿易型出口企業,根據區商務部門分配的任務,從實現出口年度起,由區財政按照每出口1美元給予3分人民幣的標準進行獎勵。支持區內企業積極在海外謀劃布局公共海外倉,對省商務廳認定的公共海外倉建設運營企業,在市級獎勵資金的基礎上再給予1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成功創建省級、國家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區的主體單位,給予一次性省級20萬元、國家級5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省級、國家級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的主體單位給予一次性省級20萬元、國家級50萬元獎勵。十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23.加大中央補助資金和省級統籌獎補資金爭取力度,力爭爭取專項資金不少于1億元。建立完善“人-房”和“房-地-錢”機制,落實好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改革。切實用好保交樓專項借款,推動住宅項目加快建設交付,落實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住房保障政策。新增工業項目的生產服務、行政辦公和必要的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比例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提高至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將產業園區中各工業項目的配套比例對應的用地面積或建筑面積集中,統一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十三、支持交通物流業發展24.積極爭取省級供應鏈物流體系建設專項資金,支持供應鏈物流體系通道、樞紐體系和平臺建設。落實《十堰市構建現代物流體系推進物流提質增效降本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支持現代物流業發展相關扶持政策,加快推進鄖陽區交通物流產業園項目建設。十四、支持旅游業“引客入鄖”25.建立綜合考評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實行分檔獎勵,全面落實《鄖陽區促進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獎勵辦法》,對組織旅游團隊到鄖陽區一次游覽兩個以上A級景區并在鄖陽區停留一晚以上,年招徠游客在1000人次、2000人次、5000人次、10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分別按照1萬元、2萬元、3萬元、5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12人以上團隊為統計基數,學生團按半數計算。對于定期組織旅游包機,每周三個航班、每班次100人及以上,在鄖游覽三天、游覽A級景區三個、住宿兩晚及以上的旅行社,單獨給予旅行社每個航班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于組織旅游專列,每次300人及以上,在鄖游覽三天、游覽A級景區三個、住宿兩晚及以上的旅行社,單獨給予旅行社每個專列5000元一次性獎勵;對組織鄖陽區以外的學生團隊到鄖開展研學旅行活動,一次組織學生500人及以上旅行社,單獨給予旅行社每次1000元獎勵。十五、全面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26.全面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繼續對新能源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自2022年9月1日起,對于已享受延緩繳納稅費50%的制造業中型企業和延緩繳納稅費100%的制造業小微企業,其已緩繳稅費的緩繳期限屆滿后繼續延長4個月。

    27.延長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補繳期限,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階段性緩繳政策到期后,允許參保單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予以補繳,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8.2023年,區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對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1個月租金減免、3個月租金緩繳。

    29.對受疫情影響未及時繳費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3年3月底前實行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并免收滯納金。

    30.做好與服務對象的對接,及時開展媒體宣傳和解讀,確保市場主體“應知盡知”,明確相關業務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實現市場主體“一次不跑”或最多“只跑一次”。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除有明確執行期限的,相關措施有效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23年6月1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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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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