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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家的文件《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公租房租金調整必須經過市、縣人民政府批準,但沅江市發展改革局直接發文,將團山寺公租房租金三年兩次漲價,一句“經研究決定”,誰參加研究誰決定,模糊不清!是否經過了市政府批準也不得而知!
希望上級部門嚴查,不能讓民生工程民怨沸騰,損害黨和政府形象!
注:2021年漲租一次,文件未備份。附件是這次2023年漲租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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