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今年的八月十五日是首個全國生態日,就在今天上午9:00,韶山市人民法院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在如意亭社區以巡回開庭的方式,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楊某某非法狩獵、非法制造槍支一案,向當地群眾以案釋法,用法治力量敲響生態環境保護之槌。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黨代表參與旁聽。
案情回顧:
非法狩獵罪:2023年3月1日20時許,民警依法對楊某某位于韶山市清溪鎮如意村張家組自建房以及出租房、小型汽車進行搜查,搜出疑似槍支1支、射釘槍3把、疑似槍支配件多個等,在所租的房子冰箱內搜出半只疑似“斑鳩”,楊某某陳述系其于2023年2月27日使用自制的火藥動力槍支狩獵了野生斑鳩。經湖南省野生動物專家鑒定,楊某某非法狩獵的鳥類死體為國家保護的三有野生動物——珠頸斑鳩。
非法制造槍支罪:2019年某天,被告人楊某某在外務工時通過學習網上改裝教程將做工用到的射釘槍改裝成了一支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經湘潭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在被告人楊某某家中搜查到的由射釘槍改裝的疑似槍支認定為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另搜查到一支疑似槍支,被鑒定為以氣體為動力的槍支。
法院經審理查明后依法當庭宣判,被告人楊某某犯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拘役五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承擔專家鑒定評估費用3000元。庭審結束以后被告人楊某某在湘潭電視臺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并在案發地清溪鎮如意村村委宣傳欄上張貼野生動物保護宣傳牌。
宣判結束后,被告人楊某某也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表示“我已深刻認識到非法狩獵行為的社會危害,承諾以后不再獵殺野生動物,積極改過自新,接受社會公眾對我的監督?!?/p>
庭審后,法官還向現場群眾發放宣傳資料,同旁聽村民講解破壞生態環境的危害后果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呼吁大家保護生態環境,共建綠色家園。村民們紛紛表示以后會引以為鑒,杜絕非法狩獵野生動物行為。
巡回法庭的審理既依法打擊了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又以案釋法,引導群眾自覺加入保護野生動物資源行動,達到懲治違法犯罪和生態保護治理的雙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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