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武穴男子高某因酒后開車與他人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因害怕自己酒后駕車被查,于是找朋友來給自己“頂包”……沒想到不但自己沒能逃掉,替他“頂包”的朋友也受到了處罰。
7月5日21時25分,武穴市公安局大法寺派出所接到局“110”指令,稱大法寺鎮下鄭村土塘垸路口兩輛小車發生碰撞,請迅速前往處理。
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趕到現場,但未發現發生事故的車輛駕駛員,民警詢問留在事故現場的同車乘坐人,乘坐人表示不認識駕駛員,民警于是跟車主高某取得聯系,高某表示車輛已借給管某駕駛。隨后,管某出現告知民警是他駕駛的車輛,但面對民警的問詢,管某眼神躲閃,回答問題也是答非所問,民警當即依法將其傳喚到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回到派出所后,民警調取現場周邊監控錄像并收集相關信息線索,發現駕車人并非管某。民警當即向管某宣講法律政策,在事實證據面前,管某如實交代了自己為朋友高某“頂包”的事實。
經查,7月5日21時許,高某酒后駕車,在大法寺鎮下鄭村門樓路段處與一輛小車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高某害怕自己酒后駕車被查后保險公司不賠償,于是叫來朋友管某趕到事故現場給自己“頂包”,高某自己離開事故現場。高某的違法行為已構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不構成犯罪。
7月6日,違法行為人高某到案后對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行為人管某、高某分別因提供虛假證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已被行政拘留,高某涉嫌酒駕的違法行為還在調查中。
來源丨湖北日報訊(通訊員劉英、張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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