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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在首個全國生態日到來前夕,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房山區人民法院、通州區人民法院、懷柔區人民法院、平谷區人民法院、密云區人民法院、延慶區人民法院等8家中基層法院統一掛牌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在隨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北京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新聞發布會上,北京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新聞發言人安鳳德介紹了北京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
2021年至今,北京法院每年收結環境資源類案件約900件,其中,刑事案件約150件,民事案件近600件,行政案件150余件。案發區域集中在河湖庫區、遠郊山區和山川接壤區等野生動物、林木集中區域。
“2019年12月31日,北京高院在民事審判一庭加掛‘環境資源審判庭’牌子后,持續謀劃和推動全市法院環境資源審判體系的建立工作。”安鳳德介紹,本次統一掛牌、建立起“高院1+中院1+基層法院7”的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體系,是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穩步推進的。一方面,結合北京四中院跨行政區劃法院功能定位,在該院綜合審判庭掛牌環境資源審判庭;另一方面,突出北京市環境資源審判特色,分別在門頭溝區法院齋堂人民法庭、房山區法院長溝人民法庭、通州區法院臺湖人民法庭、平谷區法院金海湖人民法庭、懷柔區法院橋梓人民法庭、密云區法院溪翁莊人民法庭、延慶區法院八達嶺人民法庭等7家人民法庭掛牌環境資源法庭,著力為生態涵養區、西山—永定河、大運河、官廳水庫、密云水庫等重點區域流域的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優質、高效、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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