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針對近期強降雨引發的住宅小區房屋漏雨訴求集中情況,2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緊急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房屋漏雨應急情況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工作的通知》,優化完善房屋漏雨應急情況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流程,明確先施工搶險、再公示、再撥付資金的程序,確保專項維修資金快速使用。
根據通知,當住宅小區內發生房屋漏雨情況,并且已經超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人維修范圍時,小區業委會(物管會)、物業服務人應及時將情況向屬地居(村)民委員會報告。由屬地居(村)民委員會召集業委會(物管會)、物業服務人及相關業主等共同到現場對漏雨情況進行實地查看,明確維修改造方式和范圍,并召開現場會議確認。
各方確認后,由業委會(物管會)或物業服務人委托施工單位先行對房屋漏雨涉及部位進行維修改造,維修改造竣工驗收通過后,應委托造價咨詢單位對工程造價情況進行結算審核,并將相關材料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示,讓廣大業主充分知曉。
隨后,可由業委會(物管會)或物業服務人向各區住建委(房管局)提出維修資金使用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各區及時進行審核或備案后,由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各區管理部或業主大會開戶銀行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到施工單位銀行賬戶中,完成整個維修資金應急使用流程。(郭宇靖)
關鍵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