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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濟源市人民法院對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并侮辱、威脅執行干警的被執行人李某某依法采取了拘留措施。
據了解,李某某拖欠申請人陳某某車輛租賃費6400元。今年4月份,雙方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約定自5月份起每月還款1600元。然而,李某某未按約定還款,無奈之下,陳某某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立案執行后,執行干警多次到被執行人李某某住所處傳喚,均未尋找到李某某。6月22日,執行干警再次來到被執行人李某某住所實施傳喚。當日,李某某并不在家,后其母親與李某某通了電話。執行干警返回途中,李某某電話聯系執行干警,多番侮辱、威脅執行干警。
次日,經群眾舉報,執行干警發現李某某行蹤,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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