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住建委等四部門發布《關于加強已購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墩髑笠庖姼濉窋M明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的共有產權房家庭,可按市場價格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
資料圖 鄧偉 攝 拿證滿5年可轉讓所購份額
昨日,市住建委等四部門發布《征求意見稿》。在回購條件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共有產權房家庭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的,可按市場價格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新購房人獲得房屋產權性質仍為“共有產權住房”,所占房屋產權份額比例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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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5年的家庭,不允許轉讓房屋產權份額。但因直系親屬患大病導致生活困難確需轉讓房屋產權份額的家庭,可提出申請,經區住房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由共同簽約的代持機構回購。有其他原因申請回購的家庭,應經區住房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區發改委等部門召開聯席會審議,審議通過后可由共同簽約的代持機構回購。
上市交易需在市級服務平臺網簽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共有產權房上市交易的六步流程。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的家庭如有意向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首先需要通過服務平臺提出申請,并按規定填報家庭情況、出售價格、房屋面積等信息。隨后,區住房行政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產權人提交的轉讓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將房屋的基本信息上傳至服務平臺。此后,產權人可自行選擇時間發布轉讓信息。
當房屋轉讓信息發布后,房產中介可為產權人代理買賣經紀業務。符合共有產權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可登錄服務平臺進行申報。同時,代持機構如在3個工作日內同意以產權人的出售價格回購,可行使優先回購權。
隨后,經資格審核、自主簽約、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等步驟后,即可完成轉讓。在自主簽約環節,產權人與購房家庭可自行或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交易,達成購買意向的,應在服務平臺提交網簽買賣合同申請,與代持機構簽訂三方合同。
代持機構回購房屋將繼續配售
對于變更簽約主體、變更不動產權證等事項,《征求意見稿》也給出了具體規定。共有產權房購房家庭在簽約后、取得不動產權證前,因離異、死亡、結婚等原因家庭結構發生變化的,可以變更合同簽約主體,需要由家庭成員共同向區住房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購房合同變更申請。
解除共有產權房購房合同或因直系親屬患大病等特殊情況而完成房屋回購的購房家庭,還能再次申請購買共有產權房嗎?《征求意見稿》提出,這兩類家庭的共有產權房不計入購房記錄。
記者注意到,共有產權房出租需要在政府指定服務平臺完成合同網簽及登記備案,如購房人未經代持機構同意擅自出租或欠繳政府產權份額租金收益的,將承擔違約責任。《征求意見稿》也明確,如存在違規出租等違規行為且拒不改正的共有產權房家庭,將暫停其辦理回購和上市手續。
(原標題:本市共有產權房上市交易細則擬明確)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 鹿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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