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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廣東省肇慶市端州區人民法院與端州區檢察院聯合簽訂《關于辦理性侵未成年人精神損害賠償案件的工作機制》,從權利告知、證據收集、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情形、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確定、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導等12個方面細化工作指引。
機制明確,未成年被害人因遭受性侵害罹患抑郁癥,或受到周圍輿論影響被迫輟學、轉學等9種情形,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在確定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時,法院應對侵害情節、手段、次數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注重對被害人進行心理疏導,必要時聯絡心理咨詢師或者社工組織予以協助。被害人及其家庭因侵害事件發生導致生活困難,法檢兩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救助幫扶工作,幫助其盡快擺脫困境。
機制還提出,對于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民事訴訟確有困難的,檢察院應啟動支持起訴程序,必要時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張子君 冼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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