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工信部網站發布《公開征求對強制性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征求意見稿)的意見》。《修改單(征求意見稿)主要內容等一覽表》中提到:
糧食及其加工品、茶葉、月餅及粽子的包裝層數不應超過三層。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生產組織應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在產品銷售價格中所占比例應符合以下要求:
a) 銷售價格在200元以上的茶葉生產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15%以內;
b) 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和粽子生產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15%以內;
c) 其他生產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20%以內。
月餅、粽子和茶葉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
公開征求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根據國家標準委下達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完成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征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現對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9月17日。
如有不同意見,請在公示期間填寫《強制性國家標準意見反饋表》,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KJBZ@miit.gov.cn(郵件主題注明:《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征求意見稿公示反饋)。
公示時間:2023年8月18日—2023年9月17日
聯系電話:010—68205261
來源 工信部網站
編輯 駱航念
二審 楊韜
三審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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