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法院強化工作舉措 讓10部地方性法規從“紙上”走到“庭上”

    來源: 四川法治報2023-08-04 19:42:37
      


    【資料圖】

    作為全國首批被賦予有地方立法權的城市之一,6年來,瀘州共制定出臺了10部地方性法規。今年4月26日,瀘州召開地方性法規列入普法、進入執法、融入司法、納入監督“四入”工作推進會,旨在切實提升地方性法規實施效果,努力做到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以高水平法治建設護航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瀘州兩級法院怎樣將地方性法規融入司法實踐,又將給瀘州市民的生活帶來什么樣影響?2日,瀘州中院政研室主任何鋒走進《瀘法麒麟法治訪談》直播間,就市民關心的相關問題作出回應。

    何鋒在訪談時介紹:“地方性法規,是指法定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依照法定的權限,在不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和頒布的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實施的規范性文件。《瀘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注重體現地方特色,將‘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傳染性呼吸道疾病時佩戴口罩’等寫入條例,通過立法改變人們的文明衛生習慣。”

    此外,何鋒表示,目前瀘州頒布的10個地方性法規,覆蓋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瀘州兩級法院在審理類似案件中,是如何將地方性法規融入司法實踐的?何鋒談到:“地方性法規是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上位法的細化,彌補上位法及司法解釋的不足,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行政案件。因此,在行政訴訟案件中,法律明確規定了地方性法規作為裁判的依據。例如,全市兩級法院在審理物業糾紛、違法建設、公益訴訟等各類案件時,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瀘州兩級法院在民事、行政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將地方性法規作為裁判的依據或者說理的依據。”何鋒還提及,地方性法規“融入司法”的形式多樣,裁判文書在說理的時候可以引用地方性法規,并在司法建議、判后答疑、普法宣傳等活動中加以運用。

    據此,瀘州兩級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積極主動適用地方性法規。特別是“四入”工作開展以來,瀘州中院強化工作舉措,努力讓地方性法規從“紙上”走到“庭上”,使“文本上的法律”真正成為“行動中的法律”,將地方性法規適用工作納入全市兩級法院年度目標考核的內容;2017年以來,全市兩級法院在案件審理、司法建議、判后答疑中適用市級地方性法規72件。 于波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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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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