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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獲悉,《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近日修訂發布。《辦法》對擬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企業,從申請與注冊程序、標簽與說明書、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縮短辦理時限,規范標簽標識,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場監管總局特殊食品司司長周石平介紹,與2016年發布的老辦法相比,新《辦法》進一步鼓勵研發創新,優化營商環境。對企業集團設有獨立研發機構的,允許控股子公司共享集團部分研發能力;經企業集團充分評估后,集團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間均可配方調用;縮短辦理時限,將檢驗時限從三十個工作日壓縮到二十個工作日,補發證書時限從二十個工作日壓縮到十個工作日;增加電子證書的法律效力、取消注冊證書載明事項中的“法定代表人”事項。
周石平表示,《辦法》還進一步規范標簽標識,維護消費者權益。例如,《辦法》明確產品名稱中有動物性來源字樣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來源應當全部來自該物種;禁止標識虛假、夸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等內容。
同時,在注冊程序方面,《辦法》嚴格配方注冊,細化核查要求。《辦法》明確需要開展現場核查的情形和要求,并強調現場核查需抽取動態生產的樣品進行檢驗;明確禁止變相分裝和8種不予注冊的情形。
此外,《辦法》還增加對造成危害后果行為的處罰力度,如將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造成危害后果的罰款上限調整至二十萬元。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證書造成危害后果的罰款上限亦為二十萬元。
據了解,《辦法》共6章52條,從立法層面優化審批流程、促進配方研發、鼓勵企業創新,也為嬰幼兒配方乳粉行業健康、良性、有序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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