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駐日使館談核污染水排海:日方一意孤行令人憤慨-環球即時

    來源: 人民日報客戶端2023-06-07 13:55:01
      


    【資料圖】

    6月7日,中國駐日本使館發言人就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發表談話,全文如下:

    最新檢測結果顯示,福島核電站港灣內捕獲的魚類體內所含放射性元素銫超標,達到日本法定標準180倍,令人震驚。同時據報道,日前日方開始向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隧道中注入海水,這些海水是用來稀釋即將排放的核污染水。日方一意孤行,令人憤慨。

    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危害不可估量。福島核污染水含有60多種放射性核素,很多核素尚無有效處理技術,部分長壽命核素可能隨洋流擴散并形成生物富集效應。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具有跨國界影響,從現有信息看,預計排海時間將持續30年之久。研究表明,自排海之日起相關放射性物質在57天內即可擴散至太平洋大半區域,10年后蔓延至全球海域。

    日方迄今沒有提供足夠科學和事實依據,解決國際社會對日排海方案正當性、凈化裝置有效性、核污染水數據可靠性、環境影響不確定性等方面關切。用于處理核污染水的多核素凈化處理系統(ALPS)長期高負荷運行的性能與效率存疑。

    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并非唯一選項。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在全球沒有先例。據了解,除海洋排放外,地層注入、蒸汽排放、氫氣排放和地下掩埋也是可行選項。日方未認真研究論證其他處置方案,出于成本考慮決定向海洋一排了之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根據一般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規定,日方有義務采取一切措施避免環境污染,有義務通知并與可能受影響的國家充分協商,有義務評估和監測環境影響,有義務采取預防措施確保危險最小化,有義務保障信息透明,有義務開展國際合作。

    核污染水排海涉及海洋環境安全和人類生命健康。在這一重大問題上,日方必須慎之又慎,不要讓福島核事故災害延續,不要讓全人類子孫后代承擔風險。

    關鍵詞:

    責任編輯:sdnew003

    相關新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