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日前,廣東省人社廳發布《關于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促進婦女就業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提出在全省廣泛開發“媽媽崗”,拓展婦女就業空間,明確“媽媽崗”主要用于吸納法定勞動年齡內對12周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婦女就業,工作時間、管理模式相對靈活,方便照顧工作和育兒。
《征求意見稿》明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可以按規定開發設置“媽媽崗”,鼓勵用人單位拿出部分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用于“媽媽崗”設置,鼓勵規上限上企業設立“媽媽崗”。
同時,靈活確定崗位工時等內容,鼓勵引導“媽媽崗”實行靈活上班和彈性工作的方式,結合實際科學制定勞動者工作量和勞動強度,方便婦女更好地兼顧照料兒童和工作。“媽媽崗”實行勞動合同形式用工的,應在勞動合同中協商明確彈性工作、不強行安排加班、工作時間因照料兒童需要可以請假等相關內容。勞務形式用工的,應簽訂勞務協議,合理確定權利義務。
《征求意見稿》提出,創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環境,鼓勵用人單位設立“媽媽崗”車間、“媽媽崗”生產線等,并建立“婦女之家”,為員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
此外,廣東還將加強“媽媽崗”就業服務,收集發布“媽媽崗”招聘信息,編制規范運行的零工市場“電子地圖”,支持開展“媽媽崗”技能培訓,提升育兒婦女就業技能。
關鍵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