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放風箏是一種民間流傳的習俗,清代黃惺庵的一首《望江南百調》寫道:“揚州好,勝日愛清明。白袷少年攀柳憩,繡鞋游女踏莎行,處處放風箏。”一般來說,只要有風的天氣和有風的地方就可以放風箏。因此,應該是一年四季都能夠放風箏。那么為什么在清明節前后流行放風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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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學歷史學系教授、民俗學家徐藝乙研究風箏多年,他認為,在我國大部分地區,放風箏是在春天里進行的。歌謠云:“楊柳生,放風箏;楊柳死,踢毽子。”雖然這種傳統風俗習慣的形成,有相當復雜的歷史原因,然而,從客觀上看,起主要作用的還應是天氣狀況和農事。
放風箏的首要條件是風。氣象學認為風有三類:局部地區型、全球型和偶發型。以第一種類型風最適于放風箏。因這種風是在小地區內形成的,基本上不受地球旋轉的影響。在我國,春秋兩季的風向穩定,風速比較適中,經常產生緩緩的上升氣流,而且氣溫適中,適宜戶外活動。所以,春秋兩季是放風箏的最好時期。
風力的大小與放風箏有著很大關系。一般說來,當風力在2—6級時,可以放風箏。風力在2—3級時,可以放飛面積在0.1—0.5平方米的小風箏;風力在3—4級時,適合放飛面積在1平方米左右的風箏;當風力達5—6級時,只能放飛面積在2平方米以上的風箏,一般的中小風箏在這樣的風力下會被風吹壞。所以,沿海地區的風箏規格都比較大,顯得粗放、純樸;而內地流傳的風箏規格較小,顯得精巧、玲瓏,這與風有著很大關系。
古人認為清明的風很適合放風箏。《清嘉錄》中說:“春之風自下而上,紙鳶因之而起,故有‘清明放斷鷂’之諺。”
徐藝乙表示,清明放風箏與傳統農事也有極大的關系。
農村放風箏,一般都在田中進行。在種麥地區,麥子要過了清明才分蘗(niè,樹木砍去后從殘存莖根上長出的新芽)發棵,“清明到,麥桿叫”。據農業專家研究,分蘗前的麥子不怕踩,如踩的話,對發棵、拔節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分蘗后的麥子便不能再踩了,因為麥子在分蘗后,莖干均已長成,如這時再到田中放風箏,會踏環田禾,使麥子產量降低。而在產稻地區,清明已是大忙時節了。所以,在廣大農村中,放風箏的活動一般在清明前后即告尾聲,最晚的也只到立夏為止。
此外,在古人眼里,清明放風箏不但是一種游藝活動,而且是一種巫術行為,他們認為放風箏可以放走自己的穢氣。在有些地方,人們有災或有疾病時,便在風箏上寫上自己的名字,待風箏放上天后剪斷引線,讓風箏隨風飄去,認為這樣便可以放走晦氣,交上好運,消災祛難。
這其實在醫學也是可以解釋的。在春日里放風箏,有疏泄內熱、增強體質的好處。因為,冬天里人們久居室內,氣血郁結、精氣封藏,往往內熱積聚,代謝減弱。當春天到來時,人們沐浴著陽光,在芳草如茵的野外放風箏,呼吸新鮮空氣,舒展四肢筋骨,既促進全身血液循環,擴張毛孔,有利于泄熱散郁,又活動了筋骨和臂腿肌肉,增大了肺活量,有助于促進代謝,增強身體素質。
還有人提出,清明節吊唁、悼念逝去的親人,因而把風箏當作“到冥界催回靈魂”的一個象征,把風箏飛上高空,有兩個的含義:一是飛得高可以遙望逝者;二是可以把祝福傳送給他。
宋代以后,放風箏逐漸變成了春分時節、尤其是清明節的習俗。宋代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中就有放風箏的畫面。明清時期,關于人們清明放風箏的記載就更多了,如明代《永平府志》載:“清明時節家家樹秋千為戲,閨人樹子兒賭勝負,童子用紙為風鳶引繩而放之。”清人潘榮所著《帝京歲時紀勝》記載:“清明掃墓,傾城男女,紛出四郊,提酌望盒,輪相望。各攜紙鳶線軸,祭掃畢,即于墳前施放較勝。”
在和煦的春風里,讓我們走到戶外,陶醉在大自然中,享受著放風箏的樂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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