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548次欠費7300多元,法庭見!淮安首例拒繳道路停車費案,判了

    來源: 揚子晚報2023-04-04 07:42:11
      

    停車548次欠費7300多元,法庭見!

    “停車老賴”被判“連本帶利”付費,這也是淮安首例拒繳道路停車費案


    (相關資料圖)

    停車管理員對停放在收費泊位內的機動車張貼繳費通知單

    管理方表示,淮安市區收費泊位每天成功繳費率在90%左右

    淮安市區部分道路劃有停車收費泊位,因為是智能支付,導致部分駕駛員惡意欠款,家住淮安市淮陰區的男子唐某就是其中之一。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唐某共計停放548次,欠下7333.18元停車費且拒繳,被停車管理方——淮安聯泰物聯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3月29日,淮安市淮陰區法院判決唐某支付停車費7333.18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這也是淮安首例拒繳道路停車費判決案。

    淮安市區道路停車收費依據在哪?

    道路停車費用,特許經營13年

    路邊停車收費,從開始的不習慣到現在習以為常。記者日前在淮安市區停車收費路段走訪時,多數車主表示,他們能接受路邊停車收費,況且在半小時內免費。

    但是,也有部分車主表示,道路兩側的收費泊位占用的是社會公共資源,劃收費停車泊位值得商榷。那么,在淮安市區道路兩側停車收費有依據嗎?

    記者了解到,2017年7月26日,浙江創泰科技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江蘇皓泰物聯科技有限公司、中郵建技術有限公司)中標淮安市區停車場智能收費管理系統(一期)PPP采購項目。2017年8月,中標公司與淮安市城市管理局、淮安市國有聯合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淮安市市區停車場智能收費管理系統(一期)項目(PPP模式)投資合作協議》。協議約定,由中標公司與淮安市國有聯合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共同設立項目公司負責該項目投資、融資、設計、建設等。

    2018年8月9日,淮安聯泰物聯科技有限公司作為項目公司,與淮安市城市管理局簽訂《淮安市市區停車場智能收費管理系統(一期)項目(PPP模式)項目合同》,約定由淮安聯泰物聯科技有限公司具體負責本項目的融資、建設、運營、維護。淮安市城管局同意授予原告特許經營權,以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本項目,特許經營權為生效日起13年,即從2018年至2031年。

    停了548次車都不繳費的結果是什么?

    法院:7300多元欠款和利息都要給

    記者來到淮安市區開元路,由于地處淮安市新亞商業圈,此區域被依規劃定為一類區域。據停車收費員王先生介紹,車流量大的地方為一類區域,以此類推則是二類、三類區域。記者注意到,在停車收費路段,停車管理方在規定道路路邊擺放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公示牌,并在公示牌上標明計費標準及收費依據、投訴電話、咨詢電話。

    記者注意到,按不同類別區域,收費標準也不同,但是30分鐘內均免費。一類區域白天時段(8:00-20:00),1小時內5元,1小時后每半小時2.5元,夜間(20:00-8:00)每半小時1元,封頂30元。二類區域白天1小時內4元,1小時后每半小時1.5元,(夜間)每半小時0.5元,封頂20元。三類區域白天1小時內2元,1小時后每半小時0.5元,(夜間)每半小時0.5元,封頂15元。新能源汽車停車半價,合法上路的殘疾人汽車停車免費。也就是說,如果在路邊收費泊位內停車24小時,最多支付30元,最少15元。

    家住淮安市淮陰區的唐某則認為,停車收費管理方沒有收費的依據,且收費太高,于是自2021年6月起,陸續將機動車停泊在不同停車泊位上,截至2023年2月,已欠停車費7333.18元,停車管理方多次催要無果,于是將唐某訴至法院。

    淮安市淮陰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停車管理方為唐某提供了停車管理服務,唐某也實際接受了該服務,二者之間的服務合同合法有效,唐某應向停車管理方支付停車費。遂依法判決唐某支付停車管理方——淮安聯泰物聯科技有限公司停車費7333.18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

    剩余的“停車費老賴”將怎么處理?

    管理方:還要起訴十幾名車主

    昨天,記者來到淮安市區三門樓停車收費路段,看到停車管理員將一張張繳費單夾在停在收費泊位上機動車的雨刮器與擋風玻璃之間。停車管理員告訴記者,車主認為收取的是停車費,其實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公共資源占用費”,他們的身份也不是收費員,而是停車管理員。

    記者在繳費單上注意到有一句溫馨提示,說明此項收費僅收取公共資源占用費,不承擔車輛及貴重物品保管責任。據停車管理人員介紹,車主離開時繳費方式有兩種:直接掃描繳費單上二維碼或掃描“淮安怡停車”二維碼關注公眾號繳費,停車管理人員不直接接觸費用。

    淮安聯泰物聯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禹先生告訴記者,淮安市區收費泊位共實施3000個,根據智能收費系統顯示,車主每天成功繳費率在90%左右。對于經常或惡意拒繳費用的車主,管理方共采取三種方式:一是讓停車管理員現場發現后催繳,催繳不成則撥打110報警;二是讓客服電話催繳;三是起訴。

    據禹先生介紹,目前他們已整理出十幾名長期、惡意欠繳費用的車主,其中一名欠費已達萬元以上,并于近期起訴至法院。

    專家觀點

    可通過地方立法罰“停車老賴”

    停車費用“追不回來”,是各地都存在的管理難題。尤其是統一管理、停車費用進入財政的城市,需要全市范圍內的聯動管理。

    2019年時,北京交通部門曾出臺過規定,需要在駛離車位后30日內繳納道路停車費,否則將面臨處罰。如在繳費期限(30日)內未繳費,區停車管理部門將通過發送催繳短信、發布催繳公告、現場提示等方式依法催繳并處罰款。北京還將停車人的違法行為記入信用信息系統,嚴重的可以進行公示、懲戒,并與車輛管理掛鉤。

    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認為,只要證據充分,道路臨時泊位的收費主體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向欠費人提起民事訴訟。目前不少城市也出臺了小額訴訟程序,相關司法流程更加方便快捷,適用于這類訴訟。

    顧大松介紹,可以搭建全市統一的道路臨時泊位收費信息管理平臺,對欠費車主及時發出提示。例如車主在A地停車沒有繳費,下一次在B地停車繳費時,系統會要求其對上一次停車費進行補繳。

    對于“故意欠費”的情況,顧大松認為可以參考北京、深圳等城市做法,通過地方立法,明確由主管部門先對欠費人進行催繳,如果逾期仍不繳納,由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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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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