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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全面排查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
計劃今年底前完成流域干流等排污口排查
日前,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水利部辦公廳聯合發文,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
據介紹,此次排查整治,進一步細化了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分年度目標任務,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水體)、重點湖泊、重點海灣排污口排查,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務;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務;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此次兩部門發文,對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各相關部門要細化明確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權限范圍和具體邊界,與流域內相關省份協商一致后報生態環境部,經批準后及時更新辦事指南,并予以公開。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對上述范圍外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分級審批權限,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并向社會公開。
同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要求,將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納入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許可,推行告知承諾、集成服務、一網通辦等改革措施,實現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更好滿足行政許可申請人辦事需求。(記者周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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