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8日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依據國境衛生檢疫法,不再對入境人員和貨物等采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
本市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疫情管控措施將有哪些改變?
01
(資料圖片)
取消本市“第一存放點”和中轉查驗庫管理
取消本市進口冷鏈食品“三點一庫”閉環管控,對從上海口岸入境,且未經海關消毒的,直接進入本市儲存、生產、銷售的進口冷鏈食品,不再實施中轉查驗,不再要求進入本市“第一存放點”進行“六面消毒”和采樣核酸檢測。
02
取消從上海口岸入境的進口冷鏈食品提貨預約管理
從上海港區提貨前,不再通過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預約冷庫。
03
取消“第一存放點”冷庫企業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集中居住閉環管理
“第一存放點”冷庫企業中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搬運、裝卸、消毒等從業人員不再作為高風險崗位人員,不再實施兩集中的閉環管理要求,不再每日開展核酸檢測。
04
取消對市場流通環節進口冷鏈食品開展新冠病毒風險監測
不再對進入本市銷售的進口冷鏈食品及其外包裝開展新冠病毒風險監測工作。
05
取消本市食品生產經營環節對進口冷鏈食品查驗消毒證明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要求
對進入本市生產經營企業的進口冷鏈食品,不再查驗包含產品批次信息的消毒證明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再實施“三專”管理(專用通道、專區存儲、專柜銷售)。
注意:進口冷凍冷藏畜禽肉、水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繼續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義務,按要求上傳追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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