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文落實從業禁止制度切實保護未成年人

    來源: 新華社客戶端2022-11-11 19:35:43
      


    【資料圖】

    最高人民法院11日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發布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嚴格執行犯罪人員從業禁止制度,凈化校園環境,切實保護未成年人。

    意見明確,教職員工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從事相關職業。

    意見指出,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實施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的人員,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依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定,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且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意見規定,教職員工實施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判決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教職員工實施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依照刑法規定,判決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或者依照刑法規定,對其適用禁止令。

    為切實解決司法實踐中遇到的問題,突出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優先保護,意見還明確,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校外培訓機構的舉辦者、實際控制人犯罪,參照本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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