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瀟湘晨報永州訊 近日,永州市零陵區一連鎖超市在未經消防許可的情況下,擅自投入使用、營業,被零陵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法責令停止營業,并處3萬元的行政處罰。
前期,零陵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在轄區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位于零陵區七里店街道芝山北路與廻龍塔路交會處西北角的零陵區好又多連鎖超市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四款之規定。大隊經過調查取證、集體議案,該單位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責令零陵區好又多連鎖超市停止營業,并處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目前,該單位正在按照法定程序申報行政許可手續,整改火災隱患。
通訊員鄧微
關鍵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