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解決長拖不決事項,這群普陀人善搭各方平臺

    來源: 新民晚報2023-07-07 16:41:25
      


    (資料圖)

    近日,業主朱先生(化名)向長風新村街道送上錦旗,感謝街道、綜合執法隊、城運中心為其訴求協調解決所付出的努力,為街道打造靠譜營商環境點贊。

    贈送錦旗

    朱先生是綠洲廣場裙樓的小業主,此前其將房屋出租用于開辦大食堂,后因業態調整,大食堂關閉后產生了近20余噸建筑垃圾。朱先生說,一年多來,這20余噸沒有被及時清運的建筑垃圾堆放于商場1樓內部,既影響了公共環境,也影響了其本人房屋的后續出租經營。為此,他向屬地部門和12345市民熱線進行了投訴。

    無人清運的建筑垃圾

    由于絕大部分產權為月星集團所有,綠洲廣場裙樓商場部分(A,b棟1-5層)從2004年開始便不再聘用物業公司管理,而是采用自治管理模式。朱先生反映的建筑垃圾,其清運費用應由產生人承擔。接到朱先生投訴后,街道綜合執法隊、街道城運中心立即聯系月星集團相關負責人前往現場實地查看,由于該處區域未安裝監控設備,無法明確垃圾的產生人。

    該處建筑垃圾堆放于商務樓內各業主共有的公共區域,綜合執法隊沒有相應的執法依據。根據《民法典》第278條,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事項,因由部分共有或全體共有的業主一起決定。由于該處屬于部分共有的公共區域,因由部分共有的業主共同管理,清運該處建筑垃圾,所產生的費用,需要部分共有的產權人共同承擔。

    為此,該起案例矛盾化解點便落在了建筑垃圾清運費的出資比例上。圍繞清運費的出資比例街道多次協調朱先生和該裙樓月星集團負責人,雙方對費用的分攤比例一時無法達成統一意見,幾輪溝通協調后仍陷入僵局。向朱先生反饋結果后,其表示務必請政府部門予以解決。

    長風城運中心十分重視每一位來電人的訴求,將朱先生的情況匯報給街道領導后,經各方協調,月星集團表示作為一個有擔當的企業,愿意承擔大部分清運費用。后又經過街道綜合執法隊與街道城運中心多日協調下,雙方就費用分攤問題最終達成一致,同意由月星集團尋找有資質企業進行清運。最終,月星集團完成建筑垃圾清運。

    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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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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