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商超使用生鮮燈。
(相關資料圖)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明確: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那么,“生鮮燈禁令”發布后,市場情況如何?記者走訪廈門一些市場發現,仍有一些商戶在使用生鮮燈。
商戶用燈情況較普遍
不同顏色適用不同場景
近日,記者來到八市發現,在肉產品商鋪集中分布的區域內,有數十個攤位使用生鮮燈,有些攤位甚至懸掛了三四盞生鮮燈,肉產品在紅白色燈光的照耀下顯得紅潤鮮美。一些水產攤使用的是藍紫色生鮮燈,部分蔬菜攤也打上了紫白色光……在生鮮燈的照射下,各類產品看起來十分新鮮。
隨后,記者來到百家村菜市場和江頭農貿市場,發現生鮮燈的使用也較為普遍,甚至有一些鹵味店也“緊跟步伐”,用上了紅色燈光的生鮮燈,讓熟食看起來更誘人。
江頭農貿市場的一家門店負責人戴先生告訴記者,早在2014年就有攤主使用生鮮燈,普通燈光照射下的豬肉會顯得發黃發黑,于是他也換上了生鮮燈。對于《辦法》的發布,戴先生表示:“以前我們用的老式電燈,受熱遇水容易爆炸,不安全。禁用生鮮燈的話,我們暫時也不知道要用什么照明設備了?!?/p>
“希望這個《辦法》能盡快落實?!卑偌掖宀耸袌鲆坏曛鲗O先生認為,生鮮燈不如普通燈泡經濟實惠,他希望商戶們能一起重新用回普通燈泡,不要再“卷”了。
生鮮燈容易影響判斷
有市民曾被它誤導
“終于不用花冤枉錢了!”市民葉女士點贊“生鮮燈禁令”。她說,今年1月份,她也曾被生鮮燈“迷惑”。有天她路過市場,看到水果攤上被紅色燈光照得十分鮮艷的草莓,便買了一盒回家,誰料到,到家打開一看,草莓并不新鮮,9顆壞了6顆。
張女士分享了自己的“吃虧”經歷:“在店里挑選的時候,肉看起來很新鮮,但買回家一看其實顏色已經發暗了,食用起來口感不佳?!彼J為生鮮燈確實會給消費者帶來一定的誤導,讓消費者無法分辨肉的新鮮程度,存在隱患。
據介紹,生鮮燈是一種冷光源,本身不會對食品產生危害。使用生鮮燈照射生鮮食品并不代表品質一定不好,但可能會影響消費者對食品品質的判斷,誤導消費者的感官認知,可能導致購買到不新鮮或者不合格食品。
【提醒】
如何避開生鮮燈“障眼法”?
看“兩證”、摸肉質、聞味道
有著20多年果蔬肉市場批發經驗的商家李先生支招,市民在購買生鮮豬肉時,可以注意查看經營者是否能提供當天的“兩證”,即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同時,大家還可以用手指輕輕觸摸肉質,如果表面粘手甚至拉絲,手指壓后的凹陷恢復得慢或不能完全恢復、彈性差,就說明肉不新鮮。此外,大家如果聞到肉類有腐臭異味,無論在燈光下顏色有多鮮亮,都不要購買。
李先生提醒,購買果蔬類產品,同樣也需要從生鮮燈下拿到日常光源下查看,如果發現葉菜顏色發黃打蔫兒、果菜干癟無光澤,就說明不夠新鮮。
【同步】
違規使用拒不改正 最高罰款3萬元
廈門市場監管部門昨日表示:《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施行前設置了過渡期,這既是給規范市場行為的過渡期,也是為完善監督管理提供的準備期。
為保障新規定的落實,近期,廈門各區市場監管局陸續開展相關檢查,全面排查轄區農貿市場、超市的生鮮燈及登記造冊等情況,結合檢查現場發放宣傳材料,向經營者普及新規定,勸導農貿市場開辦單位開展自查自糾。
據悉,12月1日起,違規使用“生鮮燈”的生鮮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將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將被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同步】
菜市場告別“美顏神器”
執法人員提醒商戶禁用生鮮燈。
以前逛農貿市場,大家時常會發現熟食、豬肉等攤位上掛著“美顏神器”——生鮮燈,在它的“美顏”下,有關產品看起來格外新鮮、賣相好。以后,這些“美顏神器”不能再用了!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其中明確規定,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如生鮮燈等。違反上述條款者,將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將被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記者了解到,新辦法施行前設置了五個月的過渡期,而為保障新規定落實,近期廈門各區市場監管局陸續開展相關檢查。在集美區,執法人員給農貿市場、超市等經營主體負責人發放《辦法》,勸導使用生鮮燈的商戶自覺擯棄這種“美顏神器”并更換普通照明燈。在同安區,執法人員深入農貿市場、生鮮超市等重點場所開展普法宣傳,引導商戶開展相關自查自糾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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