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2日訊(記者單盛群 葉淺)8月1日晚間,揚子新材(002652.SZ)披露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揚子新材于2022年12月29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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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明,揚子新材2018-2020年連續三年涉嫌年報虛假記載、信息披露重大遺漏,公司及時任多名負責人收到警告并被處以罰款。
年報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經查明,揚子新材年報信息重大遺漏包括關聯方資金占用事項、關聯采購事項以及年度報告虛假記載。
據公告,2018年-2020年,時任揚子新材總經理胡衛林持有公司股份16.4%、16.4%、12.3%,通過股權代持,胡衛林持有蘇州市開元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元金屬”)95%股份,成為揚子新材第一大股東。
2018年至2020年期間,胡衛林利用開元金屬等物價公司,通過超額支付預付款等形式占用揚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蘇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新永豐鋼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永豐”)資金,從事關聯交易。
其中,2018年年末占用余額約為1.98億元,2019年年末占用余額約為3.63億元。上述信息未按規定在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2020年,揚子新材及其子公司新永豐與開元金屬發生關聯交易約為7005.83萬元,約占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的21.8%。上述信息也未按規定在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此外,2020年,揚子新材將子公司新永豐生產的鍍鋅卷銷售給開元金屬等公司,然后直接或通過第三方銷售回揚子新材,形成交易閉環,虛增營業收入。2020年,揚子新材虛增營業收入約為1.37億元,約占2020年年度報告營業收入的11%。
對揚子新材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證監會擬決定對揚子新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50萬元罰款;對簽字確認了2018年-2020年年度報告的直接負責人員王功虎、秦瑋、孫哲峰、鮑俊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50萬元、15萬元、15萬元罰款。
同時,胡衛林作為揚子新材總經理,組織、實施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等違法行為,涉案時間長、涉及金額大,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胡衛林給予警告,處以500萬元罰款,并對胡衛林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立案前后董事會成員批量辭職
據公開信息,證監會對揚子新材的調查始于2022年12月底,但早在2022年下半年,公司就出現董事會成員批量辭職的情況。
2022年8月16日,時任董事秦瑋因個人原因,辭去董事職務、審計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后將不再擔任任何職務。
2022年10月12日,時任董事長王功虎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董事長職務。獨立董事孫仕琪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獨立董事職務,同時辭去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職務。
2022年10月26日,時任董事洛濤因個人原因辭職,辭去董事職務后仍擔任副總經理職務。
2022年12月2日,王功虎因個人原因辭去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后將不再擔任任何職務。時任獨立董事曹冬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獨立董事、戰略委員會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辭職后將不再任職。
收到立案告知書后,2022年12月30日,揚子新材再披露,公司董事張天赫、顧驍涵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董事職務,辭職后將不再擔任任何職務。
然而,與董事會“大換血”并行的是揚子新材的業績困局。截至2022年末,揚子新材未分配利潤為-3.28億元,未彌補虧損金額超實收股本總額的三分之一。拉長時間線看,近五年來,揚子新材營收連年下降,公司凈利潤自2019年起就陷入虧損。
據7月15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業績預告,今年上半年,揚子新材預計仍將處于虧損狀態,歸母凈利潤為-1250萬元至-1600萬元,虧損同比有所收窄。此外,揚子新材表示,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較上年同期略有提升,經營較為穩健。出于謹慎性原則,公司對可能存在減值風險的應收賬款單項計提減值準備約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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