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觀察:推行“先上課后收費”須防培訓機構“下有對策”

    來源: 南方都市報2023-06-29 13:14:22
      


    (資料圖)

    日前,廣東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切實解決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工作系列問題的通知(二)》(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到,廣東省鼓勵廣大校外培訓機構通過“先上課、后收費”的模式開展培訓,完全采用“先上課、后收費”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不用做資金監管。

    這一項規定顯然是針對近年來多發的培訓機構預收費后因營業異常導致的退費難問題。近年來,培訓行業因相關約束及疫情等受到較大沖擊,突然停業的情況較為普遍,而培訓機構通常采用預收費模式,也就是說,家長都是先付了課程費用孩子才開始上課,培訓機構突然停業大部分是因為資金周轉不靈,一旦停業跑路、人去樓空,退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便有家長通過漫長的訴訟追回錢款,也需要大量的精力,而且這樣的案例是小概率事件,大部分家長只有自認倒霉。

    《通知》鼓勵校外培訓機構通過“先上課、后收費”的模式開展培訓,其中善意不難理解。如果校外培訓機構完全執行“先上課、后收費”的模式,也就是說,家長只需要在培訓課程完結后再付費,自然不存在退費問題。也正因如此,依照規定,完全采用“先上課、后收費”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由于不存在預收費用風險,不用做資金監管,可以自主確定培訓協議,并且可以減少檢查或者免于檢查財務資金有關事項。

    相對于培訓機構慣常采用的預付費,“先上課、后收費”模式所獲得的監管豁免非常明顯,然而,必須提醒的是,如果出于理想化而做此規定,現實中很可能因漏洞的存在而令培訓機構所收費用完全游離于監管之外,并引發新的問題。

    通常的培訓機構運營模式,是建立在預收費基礎之上。培訓機構一般會用預收款來覆蓋人力、場地等支出,部分會以此資金來作連鎖經營的資本,進入高周轉模式。這樣的模式在生意興隆時確實可以快速擴張,但抗風險能力較低,一旦受到沖擊就很容易陷入資金鏈斷裂的狀況,進而變為停業跑路。

    不過,與預付制完全相反的“先上課、后收費”模式是否能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打個問號。實際上,如果完全采用“先上課、后收費”模式,一部分家長可能會在課程完成后拒絕付款,且在整個課程進行期間,全部的風險和支出都需要培訓機構來承擔,對機構的運營能力將構成極大的挑戰。

    很難想象培訓機構會愿意承擔如此不對等的風險,因此,面對“先上課、后收費”模式的大量監管豁免,很可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例如,培訓機構可能會以試聽課作為“先上課”,試聽課結束后就收取實際的課程費用,而真正的全部課程則可以作為贈送內容“免費供應”。

    這樣一來,培訓機構仍然在實際采用預付費模式,卻利用了“先上課、后收費”模式的監管便利,讓資金游離于監管之外,而實際課程由于變為贈品,對其質量與資金的監管都變得更為艱難,這一新問題出現的可能性不應忽視。

    “先上課,后收費”的模式及相關的監管豁免,展現了監管方面對解決培訓機構退費難問題的探索。然而,其在現實中的監管漏洞風險很高,必須在監管措施設計階段予以充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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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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