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柏可林9月7日報道:9月7日,為支持深化城市有機更新,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提升居民居住品質、改善群眾居住條件的制度作用,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六十九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購買存量住房最長貸款期限的通知》及《關于本市住房公積金支持城市更新有關政策的通知》。本次政策調整自2023年10月7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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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購買存量住房最長貸款期限調整
《關于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購買存量住房最長貸款期限的通知》明確,對借款人購買6(含)至35年之間房齡的存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長貸款期限進行調整。其中,所購存量住房房齡為6(含)至20年之間的,住房公積金最長貸款期限從原來的不超過“35減房齡”的計算規則調整為不超過30年;所購存量住房房齡為20(含)至35年之間的,住房公積金最長貸款期限從原來的不超過15年調整為不超過“50減房齡”。
如何理解此次調整?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通俗理解就是,過去二手房是不可能貸足30年的公積金貸款的,但是按照新的規則,就有可能貸足30年,即貸款的期限延長了,這就使得貸款額度可以提高,同時還貸的壓力可以減少。”
“從政策對各類住房來說,一些20年左右房齡的二手房明顯是最受益的。此類住房過去最多可以貸15年,但是按現在的規則,可以貸30年。所以此類住房的交易性價比會提高。”嚴躍進認為,這個政策背后有一層含義,即可以加快此類住房盤活。“此類住房的房東往往是換房需求比較強的群體,所以此類房屋公積金貸款政策友好,那么此類住房出售的概率會加大。而從購房者本身來說,此類住房可能位于市區,地段好和有較好學區。一些年輕人等也愿意購買。通過公積金新政,可以更好地進行認購。反過來又有助于助力房東的改善型購房需求釋放。”
住房公積金支持城市更新
《關于本市住房公積金支持城市更新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對納入本市城市更新范圍內的舊住房更新改造項目實施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
一是支持購買更新改造后房屋公積金提取。業主(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下同)購買改造后具備交易條件的房屋(含增加面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實際購房款。
二是支持項目建設期內租房公積金提取。業主在項目建設期內租賃住房過渡安置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扣除過渡費補貼后個人承擔的租金。
三是擴大提取申請人范圍。提取申請人范圍為業主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申請人為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應當符合當前貸款無逾期的條件。
嚴躍進認為,該政策有助于進一步提高公積金的使用范圍,使得購房和租房方面的壓力進一步減少,使得城市更新相關住房內容得到更好的發展。“此次城市更新方面的公積金政策創新,對于全國也有非常大的啟發,在后續的城中村改造等過程中也可以發揮非常好的效果。”嚴躍進表示,“當前城中村的改造工作持續發力,通過此類政策將有助于促進相關公積金金融資源的導入,對于城中村等住房項目的發展有較好的導向。尤其是一些不大拆大建、整合為主的項目,要更加利用好此類公積金政策,促進相關住房交易的提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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