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面放寬!

    來源: 信息新報2023-09-07 17:10:36
      

    9月4日,湖州市公安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高質量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意見的公告。

    征求意見稿全文↓↓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為高質量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全面放開放寬城鎮地區落戶限制,推動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加快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高水平建設生態文明典范城市,現就湖州市高質量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01.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

    (一)加強居住登記工作。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其他縣、區(市區)居住的,應當按照《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等規定主動申報居住登記。居住地址發生變動的,應當主動辦理變更登記。離開居住地的,應當主動申報注銷居住登記。居住登記信息按規定可以作為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時確認落戶地、居住年限等辦理條件的依據。

    (二)健全完善新型居住證制度。全面推行電子居住證,開展電子居住證網上申領、核發、簽注、使用,努力實現有意愿且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持有居住證,提高居住證持有人義務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務的實際享有水平,健全完善與積分掛鉤的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實行居住證轉戶籍落戶制度。

    (三)推行居住證互認轉換制度改革。實施居住證件互認,凡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流動人口,符合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和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并在當地辦理居住登記的,即可在湖州市各區(縣)申請居住證互認轉換;實施居住登記時間互認,凡是在浙江省范圍內累計連續居住登記滿六個月(除《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有特別規定外),符合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和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即可在湖州市各區(縣)申請辦理《浙江省居住證》。積極探索并鼓勵各區(縣)開展長三角區域范圍內流動人口居住證互聯互通、互認轉換。

    02.全面放開放寬城鎮地區落戶限制

    1.合法穩定住所人員

    在城鎮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戶。其中,租賃城鎮私有住房在建設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滿六個月,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落戶地城鎮無住房的人員,可以在租賃住房所在地社區公共集體戶內落戶,經房屋權利人同意也可以在租賃住房內落戶。

    城鎮地區合法穩定住所是指本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或居住房屋承租權的住房,以及配偶、直系親屬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住房。

    2.親屬投靠人員

    與被投靠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子女,可以在被投靠人所在戶內落戶。被投靠人在城鎮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其直系親屬、配偶的直系親屬、子女的配偶,可以在被投靠人所在家庭戶內落戶,不受年齡及婚姻狀況限制。

    3.引進人才

    具有全日制中專(含職業院校)以上學歷人員、初級以上職業資格(含職業技能等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以及縣級以上職能部門規定條件的各類人才,可以在湖州市城鎮地區先落戶后就業。

    4.企業聘用及投資興業人員

    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在本市范圍內已繳納社保的人員,可以在就業地城鎮地區落戶。

    在本市范圍內設立企業(含股東)、個體工商戶或者購買商業性質房產的人員,可以在投資興業地城鎮地區落戶。

    5.持居住證落戶人員

    實行居住證轉戶籍制度,建立居住證與落戶有效銜接機制,持有擬落戶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浙江省居住證》滿六個月的人員,可以在居住地城鎮地區落戶。

    上述人員辦理落戶時,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子女可以隨遷。戶口登記地址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的城鎮地區合法穩定住所、城鎮地區家庭戶親友處、單位集體戶、人才市場集體戶、居住地或單位所在地社區公共集體戶的順序依次確定。

    03.推進人口管理服務數字化建設

    (一)加強數字戶籍建設。以“公安大腦”建設為牽引,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以省級人口信息系統建設為契機,推進戶籍業務全要素全流程數字化辦理,推動戶籍業務線上線下融合、本地異地同步、多跨協同應用,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數字化服務場景體驗。

    (二)優化服務群眾舉措。加快推進網絡身份認證工作,積極拓展個人身份電子憑證在政務事項、公共服務等多跨場景應用。全面推廣“湖警芯服務”,大力推進“一窗通拍”工作,優化長三角地區戶籍業務區域通辦和跨省通辦,高品質建設 “15分鐘服務圈”,逐步實現網上隨時辦、全域就近辦、跨省遠程辦、簡易快捷辦,不斷提高政務服務水平。

    (三)探索建立實有人口治理體系。探索以居民身份證為標識的人口管理服務工作機制,全力推進“浙里人口”管理集成應用,加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的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建立完善全市實有人口管理體系,優化政務網IRS平臺信息共享方式,為實有人口服務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04.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高質量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開城鎮遷移政策、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的重要意義。要主動吸引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流入,推動湖州市經濟社會持續高質量發展。

    (二)強化合力推進。各地各部門要強化貫徹落實,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湖州市產業發展需要,研究新興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吸引安家落戶。公安部門具體負責落戶政策的執行和辦理工作,確保優化調整后的政策實時落地。

    (三)科學落實評估。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戶籍制度改革工作的跟蹤評估,科學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強化人口動態監測,科學研判人口變動趨勢及影響,為重大政策制定、公共資源配置、城市運行管理等提供數據支撐。

    (來源:長興縣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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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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