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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呼和浩特市8月25日電 (劉藝琳、實習生李宇瓊)8月25日,呼和浩特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條措施》進行政策解讀并回答記者提問。
針對措施中的安居保障方面的相關內容,人民網內蒙古頻道在發布會上提問,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剛進行了解答。
問: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陳剛:保租房申請具備4個條件,就可通過青城住房租賃APP進行線上申請。①年滿18周歲;②本市就業或創業;③本人及家庭成員本市無自有住房,且未購買商業用房、寫字樓或其他投資性房產;④收入穩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問:個人購房在公積金貸款方面有哪些新的政策支持?
陳剛:個人購買首套商品住宅、首次使用公積金,可貸額度由個人賬戶余額的20倍提高至25倍,最高額度為:借款人單方建立公積金的60萬元,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100萬元;多子女家庭在此基礎上上浮10%,即單方建立公積金的66萬元,夫妻雙方建立公積金的110萬元。
問:哪些購房者可以享受全額契稅補貼?
陳剛:契稅補貼的對象是在呼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首次購買首套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已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公寓、商業、辦公用房及二手房)的購房人。目前,正在細化和完善契稅減免的具體流程和實施細則,制定完善后會適時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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