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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時刻新聞8月25日訊(記者 戴丹)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發布《關于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已繳個稅可按政策退還
新政策明確: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公告所稱現住房轉讓金額為該房屋轉讓的市場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新房的,購房金額為納稅人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購房金額為房屋的成交價格。
稅收優惠順延獲市民點贊
“這個優惠政策從去年四季度就開始執行了,我一直在關注。”長沙市民許先生因為工作變動,正計劃賣掉黃土嶺的老房子,去長沙北城買一套新房,“去年的稅收優惠沒趕上,正覺得可惜,現在又出了新政策,優惠政策再順延一年,真是太好了!”他預估了一下,如果先賣再買,可以省下兩三萬元稅錢。
有業內人士分析指出,目前全國各地政策各不一樣,大部分城市是全額收取1%至2%作為交易個稅,而且基本上五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三部門發文延續個稅優惠政策,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對于大部分城市來說,一套房可以節省稅費在3萬元至5萬元,一線城市少部分房源甚至可能節省幾十萬元以上。
三部門: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
重磅!三部門聯合發文 推動落實購買首套房貸款“認房不用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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