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鼓勵開發專項救災信貸產品

    來源: 北京商報2023-08-21 06:09:32
      

    為加大金融支持災后重建力度,保障金融服務“不斷檔”,8月14日,來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官網信息顯示,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關于做好防汛救災和災后重建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鼓勵銀行機構針對受災地區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業、養殖企業和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開發專項救災信貸產品。在此之前,已有多家銀行針對救災類貸款產品做出了嘗試,例如多渠道進行系統加快審批流程、通過無還本續貸等政策減輕企業、個人還款壓力。

    鼓勵開發專項救災信貸產品


    (相關資料圖)

    為確保防汛救災和災后重建金融服務工作穩步推進,《通知》指出,銀行機構要強化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三農”、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災區交通、通訊、燃氣電力、農田水利、排洪防澇等基礎設施修復重建和改造升級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做好個人客戶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機構針對受災地區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業、養殖企業和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開發專項救災信貸產品。

    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部分銀行在開發專項救災類貸款產品方面已做出了嘗試。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設立線上申請渠道與綠色審批通道,發放防汛救災貸款,對緊急資金需求縮短業務流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受災客戶提供優惠利率和費用減免。8月4日,該分行為靜海區某受災企業提供5000萬元抗災貸款授信,當日發放1000萬元,并為受災情影響的大中型企業客戶、普惠涉農客戶及個人客戶制定了專項金融服務方案。

    在惠安縣,惠安農信聯社也已為受災企業提供災后重建專項貸款。據了解,該地區一家從事楊桃種植的新型農業企業此次遭遇超強臺風襲擊,導致數十畝農田大棚損壞嚴重,經濟損失達上百萬元。惠安農信聯社為其開通專項貸款綠色通道,于當日完成該筆企業信用貸款的調查、審查、審批,向該企業發放50萬元災后重建專項貸款,為支持企業災后重建、恢復生產提供金融支持。

    安溪地區,一家有著近十年發展歷史的本土農業企業,該養殖專業合作社主營業務就是生豬養殖,受臺風影響,通往養殖場的道路出現多處塌方,養殖場多處設備也都遭到了損壞。在了解到這一情況后,安溪農商行金融助理主動對接,開通搶險救災綠色通道,第一時間向該企業發放了300萬元新農主體貼息貸款。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監管提出開發專項救災信貸產品,是為了在災后重建過程中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幫助受災地區的企業和農戶盡快恢復生產和生活。這一舉措有利于增強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抗災救災的效率。同時,通過專項救災信貸產品的推出,也可以推動銀行業機構在金融服務領域的創新和發展。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表示,該產品設計主要針對一些受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影響而陷入暫時性經營困難的企業,充分發揮專項信貸產品直達定向優點,為這些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幫助企業盡快恢復生產經營,有助于最大限度降低災害造成的損失和社會成本。同時,該產品有助于降低資金成本,提升金融機構支持受困企業意愿和能力。

    以減輕受災主體經濟負擔為主

    從目前銀行推出的產品來看,救災類貸款產品主要針對群體為受洪澇、地震災害影響急需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經營的農戶、個體工商戶、種植養殖戶、小微企業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用途多為災后重建、恢復生產經營。

    貸款方式主要以信貸、保證、抵押、質押為主,還款方式通常有按月結息、不定期還本、等額本息、等額本金多種。有多家銀行表示,對受災客戶堅決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全力幫助農戶和企業恢復生產及災后重建。

    接下來,如何開發專項救災信貸產品,加強災后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務保障值得關注。江瀚建議,可以設計多種貸款額度和期限的產品,以滿足不同受災主體的需求。例如,可以提供小額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等不同類型的產品。同時,可以考慮采用無抵押、低利率或貼息等方式降低受災主體的融資成本。對于受災主體因災導致的還款困難,可以采取一定的延期還款措施。例如,可以設定寬限期,允許受災主體在規定時間內延期還款。此外,還可以考慮減免部分利息或罰息,以減輕受災主體的經濟負擔。

    “對于受災主體因災導致的信用記錄受損,可以在征信報告中予以合理反映,避免因信用問題影響其后續融資。”江瀚進一步指出,同時,可以適當延長信用報告的更新時間,以便受災主體有更多的時間進行信用修復。同時,加強線上線下相結合,可以利用互聯網技術推出線上辦貸平臺,方便受災主體隨時隨地申請貸款。同時,線下網點也可以為受災主體提供現場咨詢、辦理等服務,確保貸款政策的落地執行。加強宣傳來推動更多的用戶了解相關產品,助力銀行更好地提供金融服務。

    “專項救災產品,需要體現專款專用,同時避免資金違規使用問題,需要銀行壓實優化業務流程,或開通綠色通道,提升支持效率;銀行需要根據不同企業具體情況,設計合理的產品或延遲還貸期限等,同時強化監管,壓實主體責任,推動銀行加強貸前準入把關、貸中后跟蹤監測,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周茂華如是說道。

    北京商報記者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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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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