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fā)!廣州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全文曝光!

    來源: 房地產導刊2023-08-20 15:54:36
      

    日前,一份事關廣州舊改現行模式的核彈級文件流出。

    文件顯示,廣州將計劃實行房票安置,即把安置房貨幣量化后,出具房票給村民,村民可以憑房票購買商品房、公寓、商鋪、車位等。

    盡管是份建議稿,但文中每個字的分量都大大滴,想看原文的朋友可以直接拉到文末。


    (相關資料圖)

    房票安置,怎么就有能力,掀起驚濤駭浪?

    01

    房票安置,具體怎么搞?

    不說廢話,直接給大家整理下大家最關心的重點:

    1、房票只能買房嗎?買哪里的房?怎么買?

    房票不止可以買房,還可以買商業(yè)、商辦、工業(yè)、車位等。

    但是購買商業(yè)、商辦、工業(yè)和車位時,需確保已擁有一套住房。

    房源優(yōu)先在本轄區(qū)內統籌兌換安置,如果房源不足,再申請統籌到其他區(qū)域,不是想換就換的。

    可以購買的房源,是開發(fā)商自愿報名參與的,在一定的范圍里選,房源被統一管理。

    房票怎么用↓

    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核發(fā)房票→村民在約定時間內搬遷,領取房票→選擇房源,憑房票和開發(fā)商簽訂買賣合同

    2、這個房票怎么算?沒用完可以換錢嗎?

    房票票面金額=基礎補償金額+房票安置政策獎勵等

    基礎補償金,是房子價值的等價轉換;政策獎勵,中心區(qū)是2%,外圍區(qū)5%

    此外,還直接發(fā)放3個月臨遷費現金。

    房票期限2年,到期未使用或余額有剩余,都可兌換成現金↓

    到期未使用,房票獎勵無法折現;

    余額有剩余(>15%),可兌換現金或核發(fā)新房票(限用日期不作更新),兌換現金時,房票獎勵無法折現;

    余額剩余≤15%,直接兌換現金,不用扣除房票獎勵。

    寧波鄞州房票樣式,圖源寧波晚報

    3、房票買房限購嗎?孩子讀書怎么辦?

    不限購。

    以房票購房,不計入家庭限購套數,免征契稅

    房票購房,交付前保留原學區(qū)購房資格,交付后可在新購房屋片區(qū)辦理入學

    4、用不完的房票,可以轉讓嗎?

    可以。

    房票可且僅可轉讓一次,轉讓后計入家庭限購次數

    即,A把房票轉讓給B,B在使用房票購房時,消耗B的一個家庭購房名額。

    5、房票上的錢不夠了,咋辦?

    超出房票面值部分,可以辦理商貸和公積金貸款

    6、房票、房源怎么管理?

    房票實名制閉環(huán)管理,每次操作都需要在票面上簽注,房票不得質押融資、違規(guī)套現

    房票房源統一管理,開發(fā)商自愿參與安置工作,政府鼓勵央企、國企和有實力的民企積極參與。

    7、房票買房的錢,誰出?

    當然是政府啦。

    房子網簽或者過戶后,開發(fā)商才能向政府申請結算,政府分期支付結算開發(fā)商房票資金,村民購房后支付10%,舊村拆遷平整后支付20%,土地出讓(劃撥)后支付70%。

    8、那以后還有安置房嗎?

    實施房票安置以后,原則上不再新建安置房

    廣州城中村實拍

    02

    房票安置,對市場有啥沖擊?

    目前,國內推行房票安置的省市,已經接近30個,重點城市包括鄭州、廈門、貴陽、無錫、南昌、南京等。

    但一線城市暫無先例,如果實施,廣州便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目前,廣州的安置模式還是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二選一,選擇相當有限。

    實施房票安置后,對村民而言:

    1、安置房可以換成商品房、公寓、商鋪等,不僅選擇多了,達到限售期后,還能進行房屋交易,置換更優(yōu)質的房源

    2、不過房票的額度和參與開發(fā)商,也決定了被安置人的可選擇范圍。

    如果額度內沒有合適的房源,想要更好的房源,就需要貸款,核定拆遷面積較少或收入不高的村民,反而會造成收入支出不匹配的困擾。

    3、廣州人對地緣的情節(jié)相當濃厚,有些村民或會反對異地安置。

    對開發(fā)商來說,這未必是件十足的好事:

    1、由于政府分期支付房款,若開發(fā)商現金流稍有不穩(wěn),便是一大挑戰(zhàn),且資金受監(jiān)管嚴格,所以企業(yè)參與意愿或會降低。

    2、如果變成一種“自愿”,可能來來回回也就是幾個國企央企熟面孔參與。

    3、村民和普通購房者混住,開發(fā)商不利于打造“圈層純粹、產品高端”的豪改項目。

    當然,房票安置對市場來說,威力還是相當大的:

    1、這部分安置村民的購買力將被大量釋放,有助于去化存量房源

    2、原則上不再建安置房,那地塊的容積率可以進一步降低,舒適度會好一點

    03

    房票安置實施辦法全文

    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實施辦法

    (建議稿)

    為進一步拓寬我市城中村改造拆遷安置渠道,滿足人民群眾對房屋安置的多樣化需求,借鑒各地實踐經驗,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房票的定義及適用范圍

    (一)房票是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補償權益貨幣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給被征收人購置房屋的結算憑證。房票式樣統一制定。

    (二)房票安置是征收人將計劃安置的房屋轉化為貨幣,以房票形式出具給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向參與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購買商品房(住宅、商業(yè)、商辦、工業(yè)和車位)的一種房屋安置方式。

    (三)本辦法適用于廣州市行政區(qū)內各類城中村改造項目的拆遷安置工作,包括政府收儲、統籌做地和“三舊”改造等不同模式下的城中村改造項目。原則上各區(qū)發(fā)放的房票優(yōu)先在本轄區(qū)內統籌兌換安置,對本轄區(qū)范圍內房票房源不足以滿足安置需求的,報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可在廣州市內其他區(qū)統籌存量房源。

    二、 票面構成和獎勵優(yōu)惠

    (四)房票票面金額是被征收人房屋按照廣州現行拆遷安置補償計算權益貨幣量化后的總金額,包括基礎補償金額、房票安置政策性獎勵等。各分項金額明細應一并載于票面。基礎補償金額是房屋價值的等價轉換。

    (五)房票安置政策性獎勵比例分區(qū)確定,并列入房票票面金額。中心城區(qū)選擇房票安置的給予2%的政策性獎勵,外圍城區(qū)選擇房票安置的給予5%的政策性獎勵。同時以現金方式獎勵被征收人3個月的臨遷費。

    (六)被征收人使用房票所購買的商品住房,不計入家庭限購套數。

    (七)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購買的商品房,按照《關于廣東省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中“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選擇貨幣補償且重新購置土地、房屋權屬, 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免征契稅”的規(guī)定,享受稅收減免。

    (八)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購買商品住房的,可憑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新購房屋所在學區(qū)辦理子女入學手續(xù)。在新購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子女保留原被征收拆遷住宅片區(qū)所在學區(qū)的入學資格。

    三、房票補償規(guī)則

    (九) 房票核發(fā)。拆遷補償協議生效后,由相關區(qū)政府指定部門核發(fā)房票。房票票樣由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和市財政局統一設計,帶有唯一識別碼,需載明持有人、票面面值、有效期等信息。

    (十)房票期限。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發(fā)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其中:

    1.房票使用期限內未使用的,扣除房票獎勵后,兌換成現金;

    2.房票使用期限內已使用但未超過面值的85%,房票余額按照未使用的比例扣除房票獎勵后可兌換成現金;已使用且超過面值的85%(含),房票余額可兌換成等額現金。

    (十一)房票轉讓。在滿足每戶擁有一套住房的前提下,允許被征收人將房票轉讓給第三人使用(不含境外人員)。已轉讓的房票,不得再次轉讓。通過轉讓形式獲得房票的受讓人需具備廣州購房資格,并滿足廣州限購要求。

    (十二)房票房源。房票可用于購買城中村改造項目轄區(qū)范圍內現售備案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商業(yè)、商辦、工業(yè)和車位),以及安置房。其中,被征收人家庭在滿足每戶擁有一套住房的前提下,可使用房票購買上述非住宅房源(商業(yè)、商辦、工業(yè)和車 位)。

    上述具體房源信息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同相關區(qū)政府 收集、發(fā)布,納入房票系統統一管理。

    (十三)房票結算。使用房票購置房產,經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網簽或完成產權過戶后,房地產開發(fā)商向相關區(qū)政府指定部門申請辦理結算。

    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購房款的,不足部分可按現行規(guī)定辦理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或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十四)房票管理。房票實行實名制,房票的核發(fā)、使用、轉讓、結算均應在房票票面進行簽注,納入房票系統實行閉環(huán)管理。房票不得質押融資、違規(guī)套現。

    四、 房票補償相關配套措施

    (十五)構建房票系統,公開房票交易信息,支持持票人通過系統查看、使用其名下房票,可以發(fā)起房票轉讓,查看房源,房票購房,兌付房票等功能。

    五、房票的核發(fā)、使用與結算

    (十六)房票安置資金實行封閉運行,各轄區(qū)房票安置資金到位后,應存入專用賬戶,接受監(jiān)管。

    (十七)各轄區(qū)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qū)房票核發(fā)的具體工作,為房票核發(fā)人。

    (十八)房票核發(fā)使用流程:

    1.被征收人與征收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并根據簽訂的協議,簽署和確認房票文本;

    2.被征收人在約定時間內搬遷,領取搬遷證明和房票;

    3.被征收人在參與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所提供的商品房中自主選擇房源,憑房票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4.被征收人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共同在房票上對購房人、購房坐落、實際使用金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收款賬戶(房源為期房的,收款賬戶須為項目預售資金監(jiān)管賬戶)等信息進行簽注,并簽名簽章。

    (十九)房票結算流程:

    1.政府部門以分期支付的方式與地產開發(fā)商結算房票資金, 被征收人完成房票購房后支付票面金額的10%,城中村土地拆遷平整后支付票面金額的20%,城中村土地出讓(劃撥)后支付票面金額的70%;

    2.房票核發(fā)人接到資金劃撥申請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將應付資金撥付到房票上注明的收款賬戶。

    (二十)當房票票面金額高于購房款時,被征收人在申請撥付購房資金的同時,向房票核發(fā)人申請換發(fā)余額部分房票。房票核發(fā)人按照原房票票面金額與實際購房金額之差核發(fā)新的房票,并在新票票面對原房票使用日期、使用金額、新房票換發(fā)日期等進 行標注。新房票簽發(fā)日期仍按原房票核發(fā)日期簽注。

    六、組織領導

    (二十一)房票安置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有序推進。各區(qū)人民政府為房票安置實施主體,負責房票安置工作的組織實施。各級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保障房票安置工作依法順利推進。

    七、房源籌措

    (二十二)參與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發(fā)布信息,按照企業(yè)自愿參與原則公開進行征集,鼓勵央企、國企和有實力的民企積極參與房票安置工作。

    (二十三)參與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對所提供房源的樓盤位置、商品房價格、購房優(yōu)惠幅度、交付日期等作出承諾并向社會公示,同時在售樓現場對相關信息進行公示,供被征收人自行選擇。

    八、監(jiān)督管理

    (二十四)參與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誠實守信, 合法經營,嚴格按照承諾公示的優(yōu)惠幅度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對于弄虛作假、提供不實信息的,由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記入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并終止其參與房票安置工作資格, 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十五)區(qū)人民政府及各相關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征收安置相關政策,對弄虛作假、套取安置補償資金,或者擅自突破政策標準、拒不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九、其他

    (二十六)實施房票安置后,城中村改造項目原則上不再新建安置房。

    (二十七)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XXX年XXX月XXX日。

    (二十八)各區(qū)人民政府可根據本辦法自行制定實施細則,經 市政府審定后組織實施。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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