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A 模式又有探路者,監管態度不一,前路如何?

    來源: 北京商報2023-08-17 08:38:20
      

    又有險企探路 MGA 模式。8 月 15 日,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深圳分社(以下簡稱 " 信美深分 ")與誠煒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 " 誠煒深分 ")宣布合作,雙方將在深圳市場嘗試 MGA 的業務模式。

    近兩年,越來越多的地區監管和保險機構開始關注和重視 MGA 模式。不過,不同地區的監管也表現出不同的態度。在國外市場上發展火熱的 MGA 模式,能否在國內市場獲得長遠發展?對入局的機構又提出了怎樣的要求?

    MGA 有漸起之勢

    所謂 MGA(Managing General Agent)模式,即授權承保代理,也稱為 " 管理型總代理 ",是指保險人將其承保權限授權給一家代理人。


    (資料圖片)

    不同于傳統合作模式中的 " 分銷 ",MGA 模式中,保險公司授權中介機構的內容除市場營銷外,還涉及核保、承保、支付、理賠,風險控制、產品定制,甚至包括精算和再保業務。一般來說,MGA 主體一般是保險公司授權的全國性中介機構,通過與保險公司簽訂轉委托協議搭建合作橋梁。MGA 向保險公司提供產品管理、分銷管理等服務,進行產品配置后發放給其他保險中介機構進行銷售。

    近兩年,MGA 模式在國內有漸起之勢。8 月 15 日,信美深分與誠煒深分宣布合作,雙方將在深圳市場通過 MGA 的業務模式進行合作探索。據了解,兩機構將會分步驟進行有效嘗試,第一階段,雙方簽署 MGA 合作協議,落實業務模式合作探索;第二階段,落地 MGA 平臺搭建,跑通業務模式;第三階段,產品定制合作。

    除了信美深分,保險中介機構泛華控股集團(以下簡稱 " 泛華 ")也于去年末收購了一家 MGA 平臺中融慧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探路 MGA 模式,宣布打造泛華公共平臺。

    實際上,在國外保險市場,MGA 已成為一種成熟的商業模式,在該商業模式下,保險公司與 MGA 訂立授權協議,由保險公司授權 MGA 承擔部分應由保險公司承擔的責任,MGA 權限的大小取決于保險公司與 MGA 授權協議的約定。但在國內市場,MGA 模式并沒有大面積普及。

    談及 MGA 模式的發展,首都經貿大學農村保險研究所副所長李文中指出,MGA 模式就是在保險公司和部分保險中介機構之間重新進行分工協作,更好地發揮管理型保險中介機構在產品研發、銷售管理、核保風控、查勘定損、理賠服務、風險減量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 相對來說,自身力量不足,又希望能夠快速開拓市場的中小型保險公司更愿意采用這種模式。當然,這也需要保險公司有能力對管理型保險中介機構進行管理。" 李文中補充表示。

    監管支持與審慎并行

    雖然部分保險機構已經有所探路,但目前不同地區的保險監管部門對于 MGA 模式有不同態度,有支持者,也有反對者。

    原北京銀保監局、原深圳銀保監局都曾發文鼓勵 MGA 這一模式發展。2022 年 8 月,原北京銀保監局下發《支持和規范管理型保險中介業務發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擬定推動北京地區一批有條件、有能力、有意愿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發揮專業優質和管理價值,規范有序開展管理型保險中介業務。

    同樣在 2022 年 8 月,原廣東銀保監局發布的《關于構建新型廣東保險中介市場體系推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也提及: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研究具備資質能力的保險專業代理或經紀機構開展管理型總代理(MGA)的可行性并先行先試進行探索。

    此次信美深分與誠煒深分合作的政策基礎,是基于原深圳銀保監局發布的《關于推動構建新型保險中介市場體系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到 " 保險公司要建立權責明晰的中介渠道業務管理制度體系,加強對合作保險中介機構的管理,不斷探索管理型總代理(MGA)模式的有效管理 "。

    不過,也有一些地區明確表示反對 MGA 這一模式。例如原河南銀保監局曾于 2021 年 11 月下發《河南銀保監局辦公室關于規范人身險公司與保險中介機構合作方式的通知》,明確叫停人身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以 " 管理型總代理(MGA)" 方式進行合作,認為該合作方式涉嫌虛掛保險中介業務,無法實現保險公司對合作中介渠道的有效管理。

    為何不同地區監管對 MGA 模式態度不一?李文中認為,一些地方反對 MGA 模式,主要是擔心管理型專業中介只是變成保險產品的總經銷、總代理,增加了代理的層級,涉嫌壟斷,而不能改善對中介市場的規范管理反而添亂。資深精算師徐昱琛進一步表示,相對于傳統一對一的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機構合作,在 MGA 模式中,還會涉及不同層級的保險中介機構,如果保險銷售過程中存在銷售誤導等違規行為,追責會更難。

    長遠發展關鍵在各司其職

    盡管業界對 MGA 模式褒貶不一,但 MGA 模式在國外已經有很高的滲透率。

    在國外市場上發展火熱的 MGA 模式,能否在國內市場獲得長遠發展?今年 5 月,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發布的《中國保險中介生態圈藍皮書》曾提到,MGA 模式在我國具有廣泛的發展前景,一是消費者對保險服務需求日益增強,為 MGA 模式創造良好發展空間;二是 MGA 模式有助于我國保險市場轉型,MGA 模式可促進保險中介機構與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作,提升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協助保險公司在不同地區開展業務。

    不過,發展 MGA 模式對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都提出了一定要求。李文中表示,發展 MGA 模式的關鍵是保險公司與管理型中介機構之間的合作模式與合作內容,要有豐富的合作內容,充分發揮保險機構的力量來彌補和提升自己的不足,而且要明確銷售管理的重點是銷售行為的規范和引導,而不能只是代理層級的增加和簡單追求業務銷量。

    對于保險機構來說,也需要考慮如何做才能讓 MGA 模式走得長遠。徐昱琛認為,各司其職是重中之重。首先是保險公司能夠提供好的產品、提供優質的服務,來滿足市場需求;二是,管理型中介機構需要針對銷售的管理、核保等方面,更好地履行責任。因為在總代理協議下,管理型中介不僅僅是一個銷售機構,它還會有經營管理的職能。因此,管理型中介要履行相應的責任;三是,對于銷售機構而言,在宣傳方面需要具有專業性,避免出現銷售誤導。

    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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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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