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買新建商品房并已簽購房合同,可提取公積金付首付

    來源: 澎湃新聞2023-08-14 17:05:58
      


    (資料圖片)

    8月14日,山東省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印發《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

    文件明確了五種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情況。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償還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本市住房的;青島市批復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房,已經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網簽購房合同,尚未足額交付首付款的。

    關鍵詞:

    責任編輯:sdnew003

    相關新聞

    版權與免責聲明:

    1 本網注明“來源:×××”(非商業周刊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2 在本網的新聞頁面或BBS上進行跟帖或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

    3 相關信息并未經過本網站證實,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4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同本網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