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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重慶市發布《關于調整我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告》,對2021年8月1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簽訂的《重慶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協議》(簡稱《協議》)中相關約定條款進行調整。
上述期間簽署《協議》的靈活就業人員,履行繳存義務并符合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的,在重慶市購買家庭(本人及配偶)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來源同花順,以上信息為南都·灣財社AI大數據自動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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