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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微信公眾號“重慶公積金”發(fā)布《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貸款購房首付款。繳存人及其配偶使用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重慶市新建商品住房,符合重慶市相關提取政策的,可提供《委托書》、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等材料,申請?zhí)崛∽》抗e金直接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資金由繳存人委托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支付至相關項目商品房交易資金監(jiān)管賬戶。繳存人與開發(fā)企業(y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應會同開發(fā)企業(yè)及時退回提取資金。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在重慶市工作、創(chuàng)業(yè)、生活的新市民、青年人,在渝購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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