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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怎么拆遷的?呵呵,想怎么拆就怎么拆唄。參考北京吧,清兵入關(guān)后就開展了史上最大規(guī)模的騰退行動,內(nèi)城九門之內(nèi)全部劃為滿城,所有漢人百姓必須交出房產(chǎn),在半年內(nèi)搬到南城,也就是外城居住。至于補償肯定是給的,一刀切,不論什么房子,一律4兩銀子一間,就問你搬不搬吧?
當然,統(tǒng)治者知道這事兒如果讓官吏自由發(fā)揮的話,那4兩中能有1兩銀子落到拆遷戶手里就不錯了。所以規(guī)定的是先進行登記,然后統(tǒng)一通知拿錢,之后自行搬遷,也就是不讓其他官員插手,避免有中間商吃差價。
那這價格是否合理呢?從理論上說得過去吧,因此就在清軍入關(guān)的前一年,崇禎13年,外城前門外有一座小三合院出售,5間房33兩銀子,6兩多一間。那如果是北城四合院的話一般7/8兩一間差不多。所以作為滿洲統(tǒng)治者能給到半價的拆遷補償款就已經(jīng)很不錯了,還要什么自行車啊?
前幾天我看到有人寫文章給清朝統(tǒng)治者歌功頌德,說順治拆遷是歷史上最公平公正的,所以效果非常好,官私史書中就沒記載有釘子戶鬧事兒的。
臥靠,我也認可沒鬧事兒的,但非得說公平公正就扯淡了,誰敢啊?要知道這可是“跑馬圈地”的時代,真的能給幾兩銀子就不錯了,還敢當釘子戶,這簡直是給臉不要臉的找死。而且再看看順治的詔書,是要求房主自己去登記的。那請問,如果有個帶兵拿刀的說看上你們家院子了,你敢不去登記嗎?
所以說,任何政策都不能只看表面,都體察民情的溫柔講理著呢,但真到基層實施就沒有不變味兒的。畢竟官吏們也要養(yǎng)家糊口吃喝玩樂啊,在GDP不發(fā)展的年代,除了壓榨百姓還能怎么來錢?
中國最早的《拆遷條例》是宋神宗時期頒布的,其中的條款在今天看來都不過時,絕對是做到了替百姓著想,堅決不能強拆,更不能克扣拆遷款。
但實際上呢?只要是規(guī)劃了新的基建項目,只要是發(fā)生了拆遷,那必定鬧的雞飛狗跳民怨沸騰。典型的可以看南宋時期臨安周邊的拆遷,公告里寫的好著呢,拆遷戶可以雙向選擇,既可以實物補償交換官家的官田官宅,也可以貨幣補償每畝地8萬錢,公平公正。而且還同時列上了官員如果徇私舞弊的處理辦法,那家伙絕對的有警示作用。
但公示期一過真到了拆遷的時候呢,所謂的官田干脆就是荒山野嶺沒法種莊稼的,根本沒法要。那就要貨幣補償吧,也不少。沒問題啊,每畝1萬錢了,因為你主動拒絕了實物安置,所以必須打折。老百姓不干就肯定鬧事兒唄,但被縣官親自帶人鎮(zhèn)壓,連抓帶打的全都簽了字。
要問這縣官是誰?大名鼎鼎的愛國詩人陸游的親兒子。但這并不是他道德敗壞,他也知道老百姓冤枉,但這次拆遷上到宰相下到獄卒都等著分錢呢,不從老百姓身上克扣不行,否則自己就得辭職,換上來的人沒準連1萬錢都不給百姓了。
按照記載,僅僅這一次小規(guī)模拆遷,各級官員就貪污了6000萬錢,折合現(xiàn)在的人民幣至少幾億。而且這種工程永遠存在,還越來越上癮,甚至可以這么說,官員們的俸祿就是靠著這些土地財政支撐了很大一部分。
而南宋的房價呢?臨安市區(qū)內(nèi)普通小房達到千貫一間,宋朝一貫770錢,也就是一間小平房77萬,是普通人10年的收入。那要是一個小院或小樓多少錢?動輒萬貫,也就是大幾百萬。所以武大郎潘金蓮也就是能在山東縣城弄個四間房的小Loft,還是“典”來的。而如果到了首都,他們連租都租不起。
可就是在房價如此之高的時代,官員們卻連一畝地8萬錢的拆遷費都舍不得給老百姓。那結(jié)果就是富者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唄。甚至臨安到后來都有了“貧富無定勢,田宅無定主”的說法。也就是別看你現(xiàn)在有幾套房好像挺有錢似的,但一旦遇上拆遷,那這些財產(chǎn)就指不定是誰的了。
唉,怎么說呢,從宋朝到清朝,一代代的王朝更替,一切似乎都在改變,但似乎歷史就是一次次的循環(huán)往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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