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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近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了《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機制惠企利民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措施(第三批)》。
觀點新媒體獲悉,措施共計二十一條,在降低企業時間成本、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提升審批服務效能、推進城中村改造和優化停車泊位配建設置等方面精準施策,為廣州繼續在高質量發展方面發揮領頭羊和火車頭作用,貢獻規劃資源力量。其中,涉及土地出讓措施主要有以下四條:
1.分用途核算土地出讓金,方便企業核算開發成本和報稅。優化前,同一宗地內包括商品住宅、商業商服等多種用途土地出讓合同地價按綜合總價和綜合單價計收,不區分地上地下、不同用途各部分的分項總價和單價。優化后,新公開出讓項目,首次公開出讓地塊對地下空間非計容建筑面積單獨評估地價;首次公開出讓包含住宅、商服多種用途項目用地,在合同中分用途明確各用途地價。從而滿足企業分地上地下、分用途核算開發成本和報稅的需求,有利于降低企業資金成本,促進土地市場活躍。
2.加快競拍搖珠和退還保證金節奏,減少企業資金成本。參考杭州等相關城市做法,將保證金繳交截止時間由競價日前3個工作日調整為競價日前1個工作日;搖號時間原則上安排在競價結束后的第二天,如遇特殊情況,可根據地塊實際安排當天搖號。完成競拍流程次日退回參與企業競拍保證金。通過縮短繳納保證金和競價的時間差、壓縮保證金退還時間,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3.強化出讓土地“清單式”管理的政府責任和作為,減輕企業的負擔。將原來土地出讓后由用地單位開展的城市樹木保護專章評估評價,調整為土地出讓前由政府部門負責完成并納入“用地清單”;將人防工程保護、水資源論證、巖土工程勘察、超高層消防救援能力等評估,明確由政府部門提出管理要求并納入“用地清單”;統一“用地清單”告知程序,在發布地塊出讓公告時作為附件同步掛網公開。土地競拍企業通過獲取清單中各職能部門的復文,能提前對項目的基本情況、定位、風險排查等做出準確的預判并開展前期設計,提高土地開發建設效率。
4.在出讓合同等中明確無償移交配建房產的接收單位和稅費繳納要求,破解企業移交難、費用高的難題。新公開出讓用地的,在出讓方案、出讓公告以及出讓合同條款中直接明確無償移交的配建房產的接收單位,代建企業按合同要求將建成后的無償移交配建房產直接移交給接收單位,由接收單位直接繳納按稅務部門核定的轉移過戶稅費。通過細化明確要求,解決實踐中企業反映的配建移交難、稅費負擔重的問題,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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