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棗莊不少樓盤因為一樓院子產生的矛盾可不少,例如青檀府B區一樓業主拉好的院子被拆除、書香門第業主給我們反映開發商違規拉院一事等等。
我們知道高層或者洋房一樓沒有院子價值性就不高了,許多樓盤以贈送院子或贈送負一層地下室空間為噱頭進行營銷銷售是很普遍的做法,但是需要明白這個院子在產權上并不屬于一樓業主。
不但產權不屬于一樓,其院內的綠地還是全體業主所有。也就是說無論是產權還是綠地均屬于全體業主,當然如果不算院子也能滿足綠地率的話除外。(但是土地產權依然屬于全體業主)
毫無疑問開發商在銷售時涉及虛假承諾,或進行銷售暗示(后期可自行拉院)均在侵犯消費者權益。
所以我們建議市住建局應聯合市場監督局規范房地產市場,應在一樓銷售合同中顯要位置告知風險,一樓院子不可出現違建現象。
其實我們認為只要一樓不拉圍墻,不搭建陽光房,養花種菜自建小花園對于其他業主也算是可以接受的。
如何解決?我們認為應在銷售環節提前告知及在建設階段消除隱患雙管齊下,當然住建局和市場監督局也應加大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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