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的買房減免政策來了,這將是房地產的又一個轉折點。
7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支持協調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此次政策提及了216項稅收優惠政策,尤其明確了支持消費提振信心的稅費優惠政策,具有非常好的導向。其中,房地產領域就涉及19條,從個稅到契稅,從首套到二套房,從新房到二手房,方方面面地涵蓋了大部分房屋買賣領域。
(相關資料圖)
新政來了?No,都是老政策!
鹿姐仔細查閱了官方發布的內容多達216條的《支持協調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后,發現這只是一份大型工作復盤現場!是對之前已經實施的諸多優惠政策進行了梳理、總結和再宣傳,以此來更好釋放稅費政策寬松的信號和導向。
同時,我們也在涉及房地產市場的19條稅費利好中,選取網友咨詢量較大的條款,咨詢了相關稅務部門,逐一印證了其出處和細則。
1、“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減征契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第一條的規定中就有明確:
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2、“居民換購住房退還個人所得稅”實際上是去年剛剛被明確:
2022年《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明確,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3、“個人銷售住房減免增值稅”,也是在2016年3月財政部下發的文件《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中有說明:
4、此外,還有很多人關注的“個人轉讓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個人所得稅”,實際上在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就已經明確:
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不過,雖然這些減稅措施是已經落實的,但此前都是陸續釋放,如今重新進行梳理和發布,一方面是為了讓大家更了解現階段國家層面對于住房市場買賣的優惠細則,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現階段市場預期較弱的大背景下,通過利好政策的整理,一定程度上活躍市場氣氛,增強市場積極性。
鹿姐碎碎念:
7月之后,全是信號!
高層會議后,很多中介和自媒體發布各種解讀,認為房地產市場即將反彈,甚至還有人擔心市場過熱。鹿姐認為,對于這些言論,大可以一笑而過,現階段來看,反彈不易,過熱更是天方夜譚!
房地產的信心是與整個經濟、消費恢復的信心連在一起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指望房地產信心先起來,也不現實。觸底反彈,先是觸底,接著是筑底,然后才談得上反彈。
當然,不能也不要太悲觀。做人也好,做生意也好,順境逆境都是前行路邊的風景。不管怎么說,人們對經濟和房地產的信心正在一點點地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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