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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7月6日下午,海陵區召開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政策新聞發布會。區政府副區長湯榮祥解讀實施辦法。
會上,湯榮祥向央廣網、江蘇衛視等新聞媒體的記者,解讀了房票安置政策。據了解,本次實施的房票安置,是結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補償采取的一種安置形式。房票上記載著房票編號、補償安置協議編號、持有人姓名和身份證號、房票票面金額、房票出票日期、房票有效期限等內容。
此房票適用于海陵區現行轄區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凡是在上述房屋征收項目中規定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人,皆可選擇房票安置。此外,經區政府批準的其他搬遷項目,也可參照執行房票安置政策。
本次海陵區發布的“房票”安置政策,在泰州市《關于推進市區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安置的實施意見》基礎上,新增了給予使用房票購房者最高20%比例的購房獎勵,“房票”自出票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8個月,每張房票允許實名轉讓一次,從而進一步充分釋放政策利好。(全媒體記者:沙莎)
(來源:海陵區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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