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流程中的五項重大內容,這些內容決定了拆遷補償款的多少。對于拆遷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當我們聽到房屋拆遷的相關消息時,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像搬家補償款、開發商等等,因此,忽視了關于拆遷征收的流程。而拆遷征收是有法定的流程的,被拆遷人要注意拆遷人是否按照法定的拆遷流程進行拆遷,這對于被拆遷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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楹庭律師團為大家整理了關于拆遷征收的相關的法定程序。如果在拆遷征收時發現拆遷方不按照法定的拆遷流程進行拆遷征收時,要及時與楹庭律師取得聯系,以免遭受重大的經濟損失。下面就說一下房屋拆遷流程中的這五項重要的內容。
一、要頒發拆遷許可證
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表明取得了房屋拆遷的資格,是實施房屋拆遷的前提和基礎。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稱為拆遷人,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遷人。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有例外的,需要拆遷房屋時,必須持國家規定的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級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房屋拆遷許可申請。
關于審批和核發拆遷許可證,是縣級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于申請事項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人應當按照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實施房屋拆遷。
關于拆遷許可證的續期問題,拆遷人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之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申請。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在相關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拆除,而且已經過期或者是期限不滿15日了,是不可以延期申請的,只能是重新申請。那么,經過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以延長拆遷許可證的拆遷期限,而最大延長期限為六個月,也就是說半年。延期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進行延期公告。
二、發布拆遷公告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地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三、拆遷補償的協商
拆遷公告發布后,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進入拆遷補償的協商階段。這里又分為兩種情況:1)一般情況下,通過協商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拆遷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用房、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等等相關的事項,通過平等、自愿、合法的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2)另一種情況是經過平等、自愿、合法的協商,沒有達成拆遷安置協議的,那么就要進入裁決。之前說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不能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拆遷人、被拆遷人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拆遷補償安置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行政機關裁決。
拆遷的實施階段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情形一: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補償協議時,雙方可以按照協議的約定自動履行各自的義務,拆遷人將拆遷補償款支付給被拆遷人,被拆遷人將房屋內的物品搬走,將房屋騰空。
情形二: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補償協議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協議時,對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按補償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同時,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先予執行。
情形三:因不能達成拆遷補償協議,一方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了裁決申請。作出裁決后,如果拆遷人或被拆遷人認可裁決的內容,那么可按裁決的規定內容自動履行相關的義務。
情形四: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作出后,如果拆遷人或被拆遷人一方或雙方不服,可在60日內向拆遷主管部門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是在三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情形五: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作出裁決后,如果拆遷人或被拆遷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一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那么以上呢,就是拆遷過程中的五項重要的內容。這五項內容決定了拆遷補償款的多少,以及拆遷安置的一些條件。那么,如果你也正遭遇著拆遷,而且遇到了拆遷不能達成一致的時候,
如果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對安置補償有異議,可以怎么做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難案件可免費分析。如果您沒有與該主管部門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咨詢征地拆遷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運用法律知識與主管部門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
本文法律知識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議,如遇同類問題應當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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