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高臺縣:向購房者發放購房補貼 提高全縣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7月4日,甘肅張掖市高臺縣發布《貫徹落實甘肅省促進經濟穩中有進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措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執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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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提出,接續實施階段性住房支持政策。由縣住建局會同縣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出臺階段性住房支持政策實施方案,向在高臺縣城市規劃區內購買首套剛需商品住宅、改善性商品住宅、生育二孩以上家庭購房人發放購房補貼。同時,向引進人才及招商引資落地企業相關人員在高臺縣城市規劃區內購房的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人員及執行期限以實施方案為準。
有效滿足房地產合理融資需求。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降低商業性個人住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提高商業貸款額度、延遲個人房貸還款時限等差別化信貸政策,穩定開發貸款和建筑企業信貸投放,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工作,維護住房消費者合法權益。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采取保函置換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用于項目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限定面積、限定租金,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解決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促進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優化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嚴格執行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規定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到期后恢復繳存比例或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影響。不斷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適度提高全縣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
內蒙古: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多子女家庭最高貸110萬元
7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
《通知》表示,自治區住房資金中心決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對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進行調整。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8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
同時,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多子女家庭購買自住住房,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最高貸款額度在現行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上浮10%,即貸款最高額度為110萬元。
還將提高無房繳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文件顯示,無房繳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由12000元/人年提高至14000元/人年。
江蘇省住房公積金年度結息首超100億元 比上年增長13.37%
近日,住房公積金年度結息工作已按時順利完成。據江蘇省住建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消息,江蘇省此次年度結息共結轉利息104.52億元,首次超100億元大關,比上年增長13.37%。
目前,結轉的利息已全部計入繳存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據了解,根據相關文件規定,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計息,每年的6月30日為住房公積金結息日,結息年度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結息后利息自動轉存。
同時,利息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全部歸個人所有。結息利率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目前為1.5%。
四川廣元:將支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合理展期 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
7月5日,四川省廣元市政府發布通知,為穩定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建筑企業信貸投放,廣元市將支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合理展期。支持政策性銀行提供“保交樓”專項借款,鼓勵商業銀行提供配套融資支持。
另外,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雙職工由原70萬元調整為90萬元,單職工由原50萬元調整為70萬元。
四川自貢:探索城市森林花園住宅試點 大力推行修建改善型住房
7月4日,四川省自貢市政府發布關于印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九條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進一步優化行政審批許可事項。在土地招拍掛前已有開發初步方案的,相關部門應及時介入提前服務。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自貢市還將探索推行城市森林花園住宅試點。在區位優勢明顯的區域參照《城市森林花園住宅設計標準》進行城市森林花園住宅試點。
文件顯示,自貢市取消公積金貸款保證金。房地產開發企業履行階段性擔保責任由按一定比例繳納保證金,優化為取消保證金。在階段性擔保期間,貸款出現逾期無法收回時,可從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監管賬戶優先扣劃監管資金用于還清住房貸款本息,也可從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公積金受托銀行開立的所有結算賬戶中扣劃資金用于還清公積金貸款本息。
自貢市還提出,大力推行修建改善型住房。鼓勵推行商品房住宅精裝交付,引導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加大商品房住宅精裝修開發探索。
廣州發改委:房東不得擅自提高水電價標準
7月5日消息,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日前發布《關于持續清理規范居民用水用電價格行為有關工作的通知》。
該《通知》明確,居民生活用水、用電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水電經營者應嚴格執行政府定價及相關價格政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加價或者變相加價收費。
規范出租房屋水電費結算行為。居民房屋用于出租的,出租人應嚴格按照政府定價向租戶收取用水電費用,相關共用設施用水用電及損耗通過物業費、租金等方式協商解決,不得在用水用電單價中加價銷售給租戶,提高用戶水電價標準,擾亂價格秩序。
出租人向租戶收取用水電費用,應提供相關收據或者發票,收據或者發票上應當載明使用數量和價格。
武漢: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前 預售資金余額不得低于監管額度5%
近日,武漢市人民政府印發《武漢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辦法》所稱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其開發的新建商品房在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前進行預售,由購房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價款。
《辦法》表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一次預售許可對應設立一個監管賬戶的原則,開立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監管賬戶)。開立監管賬戶的合作銀行分支機構為監管銀行。
監管額度是監管賬戶中保障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資金額度。主管部門根據商品房項目建設工程造價、施工合同金額、項目交付使用條件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等因素確定監管額度,并在門戶網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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