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人: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精神,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租房需求,加大住房公積金對居民租賃住房支持力度,改進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機制,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租房提取條件
(資料圖)
(一)申請人及配偶在繳存地或工作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二)申請人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
二、租房提取不需要提供玉林市行政轄區內《不動產查檔結果證明書》,改由繳存職工授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核實。
三、租房提取均可實現全程網辦,可按月提取。
四、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虛構租房行為申請租房提取的,將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及相應處理。
五、本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30日
來源 | 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責編| 黎 麗
校對 |廖 海
審核 |陳旭慶
監制 | 李小軍
出品 | 玉林日報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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