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視點!武漢發布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

    來源: 觀點機構2023-06-28 20:59:00
      


    【資料圖】

    觀點網訊:6月27日,武漢市人民政府印發《武漢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的通知》。

    觀點新媒體獲悉,預售資金交存管理上,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工作要求,及時通過商品房網上簽約和合同備案系統完成合同網簽,打印交款通知書,協助購房人將房價款全部直接交存至監管賬戶,并及時為購房人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非監管賬戶收取房價款。

    購房人應當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交款通知書等約定,將定金、首付款以及其他形式房價款全部直接交存至監管賬戶。

    預售資金使用管理上,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進度予以撥付。主管部門按照主體結構三分之一、主體結構三分之二、結構封頂、外立面完工、規劃驗收、竣工驗收、不動產首次登記等七個環節設置資金撥付節點。

    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應當按照撥付節點申請使用。

    項目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前,監管賬戶內預售資金余額不得低于監管額度的百分之五。監管銀行應當做好監管賬戶監控,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違規挪用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問題的,應當停止撥付,并立即告知監管機構,監管機構要及時作出處理。

    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用商業銀行出具的保函等額替換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工程進度未達撥付節點,但房地產開發企業確需提前支取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經項目所在區人民政府核實情況并書面申請,主管部門可以予以支持。

    在商品房項目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前,監管銀行不得擅自扣劃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設立子公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集團公司不得抽調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

    另外在違規行為處理方面,通知明確監管銀行未按照本規定及時將按揭貸款發放至監管賬戶、未及時撥付資金、擅自扣劃監管賬戶內預售資金,由所屬合作銀行責令改正,追回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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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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