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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萬州區住房城鄉建委發布《萬州區拆遷征收購房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明確符合條件的對象,在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期間,購買萬州區內新建商品住房,按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積給予200元/㎡的購房補貼。
《實施細則》規定,符合條件的對象為:
(資料圖片)
從2016年1月1日起,萬州區農村征地拆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收購)中簽訂貨幣補償協議的被征收(收購)居民,及其家庭成員中的父母、配偶及子女。
在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期間,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可申報享受購房補貼,逾期不受理申報。
對于同一套房屋,僅首次網簽可以享受購房補貼,解除網簽后再次辦理的不得享受。購房補貼政策與房交會期間契稅補貼政策、區內高校應屆畢業生購房契稅補貼政策(以下統稱“契稅補貼”)不疊加享受,享受了購房補貼的,不再享受契稅補貼;享受了契稅補貼的,在享受購房補貼時應扣除計算。
那么,
申報需滿足哪些條件呢?
01 《實施細則》顯示
新建商品住房的購買人在申報前需簽訂貨幣安置協議、網簽合同并取得備案證明、契稅完稅證明;
補貼以家庭為單位,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不能同時享受且不能疊加享受;
同一貨幣安置協議僅用于補貼一套區內新建商品住房,購買多套的,購房人任選一套計算。
02 《實施細則》明確
申報流程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收集資料進行集中申報,申報資料交區房屋管理中心,經區房屋管理中心及相關部門審核后將補貼名單報區財政局,由區財政局核實并報區政府同意后將購房補貼撥付至區房屋管理中心,區房屋管理中心負責將購房補貼直接撥付給購房業主。
來源:微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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