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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 (記者袁秀麗)6月25日,據“揚州發布”信息顯示,自7月1日起,《關于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正式實施,施行期1年,實施范圍覆蓋了揚州全部市區。在政策優化方面,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再提高,且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作為購房前期資金。
《通知》共8條措施,對市區過往部分政策進行了延續和優化。政策延續的內容包括,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繼續放寬條件,鼓勵購買新房和二手房;推廣二手房按揭貸款“帶押過戶”模式;繼續執行人才購房補貼政策。
在政策調整方面,《通知》提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調整優化居住地塊規劃管理的適用時間,比如將《關于助企紓困優化居住地塊規劃管理要求的通知》適用時間范圍擴大至2018年1月份之后出讓的非高品質居住地塊;此外,還包括土地招拍掛增加銀行保函、延長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時限、繼續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等。
在政策優化方面,表現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再提高。《通知》提出,階段性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繳存人在市區購買自住商品房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單繳存人、雙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階段性上調至60萬元、100萬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政策根據調整后的貸款最高額度進行相應上浮。
此外,《通知》還提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在購房合同網簽備案后,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作為購房前期資金。
據揚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為緩解繳存公積金購房家庭資金周轉壓力,結合該市實際,對全市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政策作出這樣的優化補充。購房職工與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并以自有資金支付一定購房款后,開發企業辦理購房合同網簽備案。職工再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辦理購房提取公積金,用于補充支付首付款或前期購房款;職工辦理購房提取不影響其申請公積金貸款。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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